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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15:27 来源:市教体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广德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广德市教育体育局联系(地址:广德市大观国际A座,电话:0563-6022918,邮编:242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省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2023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主动发布教育涉企政策举措、教育民生、安心托幼、老有所学等暖民心行动、财务管理、财政专项资金等信息1430条,发布招生政策、民办学校办学、建议提案办理、财政资金等信息211条。主动回应各类考试、政策解答信息21条,按月汇总发布互动回应信息。

按照省、市年度工作重点任务要求,及时发布教育涉企政策举措,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基层政务公开专项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效果。持续加大实施安心托幼、老有所学等暖民心行动的宣传,提升群众满意度。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教育工作透明度,探索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指导学校完成信息公开发布工作,优化学校信息公开环境。优化政策文件库建设,对部门文件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发布现行有效文件电子版本。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个人或团体通过平台、信函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我局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为民服务质效,满足群众新需求、新期待。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严格时限,主动公开。制订《关于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发布“三审”制的通知》,对发布的信息做好三审和保密审查。及时进行涉隐私涉密数据整改、错链错别字修改处理。梳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细化分解任务。认真学习栏目目录更新要求和细则,确保信息更新及时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广德市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成立工作小组,由办公室工作人员1人具体负责各项信息整理上报工作。本年度配合开展重点栏目目录、标准化规范化目录整合工作。组织学校开展教育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学习和培训,指导学校根据指引目录完成信息上传、维护。

(五)监督保障

2023年,对照测评清单和测评问题,按季度完成政务公开测评问题整改工作,并将测评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完成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等重点目录的专项整改工作。制订教体局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参加全市集中整改4次,组织学校开展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学习和培训2次。

开放群众监督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工作能够更好的开展,2023年未发生责任追究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策解读水平不高。政策文件“谁起草谁解读”落实不到位,政策解读的质量不高,呈现形式单一,文字类解读较多,解读形式不丰富。二是教育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较慢,信息发布的水平不一。2023年8月组织学校开展培训以来,各校推进进度参差不齐。受人员和学校网络的影响,各校发布信息的质量和及时度均得不到保证。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对群众企业关心关注的重要政策,加强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拓宽解读渠道,不断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继续推进学校信息公开指导和监督工作,做好目录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实现信息常态化发布和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是积极落实省市重点工作任务。根据省教育厅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细化分解我局工作任务,列出清单,落实到科室,初步建立分工明确的工作格局,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二是认真学习领会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会,熟悉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及目录更新的要求。三是推进政务公开向公共企事业单位拓展。本年度大力推进教育系统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工作,召开工作培训会,解读上级关于公开事项和公开内容、要素的具体要求,采取一对一指导学校的方式,与学校的具体业务经办人员开展数据对接,确保栏目正常更新,进一步提升全市教育工作透明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