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综合本年度有关统计数据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广德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德市教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德市桃州镇大观国际14楼办公室,电话:0563—6015007,邮编:242200)。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我局2021年主动公开信息1183条。其中义务教育基层领域229条,重点领域栏目271条,新闻发布8条,回应关切29条,政策解读15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全年未收到网络平台和信函依申请公开信息。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主要依托微信公众号和政府网站发布。微信公众号主要公开动态新闻,招生政策等群众关心的热点信息。政策网站主要公开文件解读、财政资金、行政权力运行结果、双随机一公开、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等方便群众查阅了解的信息。全年政府网站教体局栏目信息点击总量55.2万,微信公众号信息点击总量54.5万。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我局持续完善更新政府网站各栏目信息,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编制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5.监督保障。
2021年,我局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具体细化各科室责任和任务,主动公开各类规划计划。按季度对信息公开内容开展整改工作。全年参加省线上培训1次,县专题培训1次,集中办公整改1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24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围绕群众关注民生问题,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作水平有所提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公开事项的标准要求把握不准确,造成信息公布时出现要素不全、内容不符等情况出现。二是政策解读方式较单一,未对政策背景、研判过程进行解读,多以文字解读为主,解读水平不高;三是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更新质量不高;
2022年,我局将结合政务公开工作重点,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是认真参加省市组织的各项培训,熟悉各栏目发布的最新要求,按时按质更新发布信息;二是在政策解读方面,完善解读方式,丰富解读形式,增加图片解读等、视频解读等信息。解读材料和文件做到同步更新,同一政策采取多种解读形式进行解读;三是进一步提升政策发布质量,对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做好区分,做到政策文件发布格式统一,要素齐全,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动态清理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广德市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成立工作小组,由办公室工作人员1人具体负责各项信息整理上报工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