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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市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9 09:01 来源:市住建局 字体:[ ]

广德市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综合有关统计数据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广德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德市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德市爱民路与健民路交叉口西100米,电话:0563-6022449,邮编:242200)。

一、总体情况

广德市住建局结合住建业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两个基层标准化规范化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为夯实公开工作基础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结合程度较好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4条,其中,部门文件10条、建议提案办理信息21条、行政执法公示6条、政策解读16条、回应关切19条,重点领域发布信息159条,基层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发布信息28条、保障性住房领域发布信息138条、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发布信息35条、市政服务领域发布信息7条。对涉及省、市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民生事项,及时跟进省、市政策解读信息,全面公开重要政策措施。对涉及本部门的政策文件,以图文解读、部门主要负责人解读等形式精准分析政策内容,多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广德市住建局收到依申请公开3全部按期答复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市住建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各级关于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文件精神,继续完善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严格执行信息“三审”制度,确保政务公开的效率和质量2023年,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894条,点击量达192570人次。

(四)平台建设。依托市政府门户网,主动发布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各类信息。

(五)监督保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提高发布质量;每季度按照第三方测评检查出的问题清单落实整改,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将考评结果作为责任科室及人员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自觉接受监督、参与社会评议,结果良好。202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相关追责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61.4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1

0

1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仍有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作人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三是对依申请公开申请范围的界定和信息公开的范围把握有待进一步探索,部分动态信息发布得还不够及时等等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各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文件精神,组织科业务工作人员对政府公开要求进行学习,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自查整改力度;同时,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及渠道,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广德市住建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突出重点,重点围绕群众关心的事项探索开展公开工作。一是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利用广德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时公布住房保障相关政策、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管理的相关信息,接受全社会广泛、长期的监督。同时,按时总结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指出工作不足,提出改进措施,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深入、有效。二是广德市农村危房改造共计实施255户,通过政务公开信息平台及时、主动、准确的公布本年度实施方案,详细解读相关政策,公开补助农户名单等情况,方便群众知情与监督。三是安排专人负责,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明确任务,督促各科室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大力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履职能力和履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