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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15:34 来源:市统计局 字体:[ ]

广德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 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广德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德市便民服务中心11楼,电话:0563-6022512,邮编:2422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广德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执行《条例》各项规定,积极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努力做好统计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6条。基层政务公开主动公开信息71条,其中统计信息11条,解读11条,统计公报2条,统计年鉴1条。2023年发布各类解读材料33条,公开新闻发布信息6条,主要领导参与经济运行新闻发布会4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25条。落实财政资金公开要求,按时公开2023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财政专项资金和部门项目资金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持续深化统计执法检查公开。集中公开统计执法证持有人员、双随机抽查、统计执法检查等信息。不断探索数据解读形式,提升统计数据解读实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参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会议,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提升业务水平。2023年,统计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广德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分级审核、先审后发”信息审核制度,在信息发布和对外宣传稿件审批表中增加是否涉密审核,常态化开展涉密数据、无效链接、错别字等信息排查,确保信息发布安全。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定期发布经济运行情况并针对新情况、新趋势、新变化进行解读。在文字解读的基础上创新解读方式,使用图文方式提升数据解读效果。

(四)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优化调整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栏目设置,方便群众查找数据。按要求公开统计法律法规、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数据、统计执法监督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

2023年,根据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了局机关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将任务落实到各科室,并按季度公开完成进度积极参加政务公开集中整改培训,对照政务公开问题排查清单、测评整改清单、季度政务公开评估问题清单等,按要求完成问题整改工作,将测评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为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持续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未发生责任追究事项,社会评价效果良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努力方向

2023年,广德市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主动公开意识信息审核力度进一步强化优化调整了统计领域基层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方便群众查询数据。及时公开经济普查有关情况,主动回应答疑。整体上,信息公开质量和数量较往年有所提升,但仍存在以下不足:1.解读质量不高,内容比较简单,形式比较单一。2.信息提供科室对公开的要求不了解,导致提供信息要素不全,不符合规范要求。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坚持办公室牵头抓总,各科室通力协作,细化各科室政务公开责任。加强局领导干部及各科室负责人思想意识,形成人人参与信息公开、主动提供公开信息的良好氛围。抓好信息公开各环节审核工作,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及时不断提高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和质量。

二是提高数据解读实效。围绕主要经济指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以及当前统计工作重点等方面进行数据解读,加强解读方式创新,在全文字解读的基础上,使用图文等方式提升解读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为提高统计数据解读质量,直观展现数据趋势和变化,2023年我局采用柱状图、折线图等图表形式,解读月度、季度经济运行情况、统计年鉴等数据同比和环比变化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