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本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综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各直属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有关统计数据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广德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德市便民服务中心11楼,电话:0563-6022512,邮编:2422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各项规定,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加强领导,推进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在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办公室牵头,协调组织局内各有关科室经济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公布事宜和信息保密审查检查、监督工作,进一步推进统计信息公开工作。
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按照《条例》要求,认真执行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抓好落实,确保措施到位。
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和方式。对统计信息发布、提供的内容和范围,信息发布形式和服务方式等作了进一步明确。进一步规范了各类统计信息在新闻媒体的使用和发布,避免多方发布可能引起的错误、误导或数据矛盾。
进一步完善统计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灵活多样。对统计局部门信息网站定期维护和更新,及时公开统计制度标准、统计数据等各类信息,方便社会公众进行查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统计局部门信息网、上级网站、有关媒体、微博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公开;公开内容涵盖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依法行政、部门财政预算决算、招标采购、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权责清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信息公开数量较2018年进一步增加。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0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0件。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22条。行政权力运行类信息11条。公开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相关信息4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委员提案0件答复内容,公开率100%。发布财政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9条。2019年发布各类解读材料31条,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回应公众关注热点10条。主动公开规划计划、统计信息18条,主动公开机构领导、机构设置1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统计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19年,我局根据市政府印发《广德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参与3次网站信息安全保障会议,并根据要求对在政府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做好审核登记,由信息中心定期抽查。
(四)平台建设。网站是政务公开的主战场,公开目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是核心。我局门户网站严格按照“五公开”要求设置重点领域、政策解读、新闻发布、回应关切等目录。,根据市政务公开办印发的《关于印发广德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县级目录规范暨各单位任务分解表和政务公开县本级目录涉及重点项目的通知》,及时调整和职能划转,确保工作无缝衔接。
(五)监督保障。根据市政办下发的《关于印发广德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县级目录规范暨各单位任务分解表和政务公开县本级目录涉及重点项目的通知》,我局将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明确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1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 | -2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1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案件0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努力方向
总体上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对统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信息资源的要进一步加强整合;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单一。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按照《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三是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政府公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网上公开的范围,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增加内容公开形式,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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