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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5 09:12 来源:市统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 30号)要求,广德市统计局结合单位信息公开情况,汇总相关统计数据,形成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广德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德市便民服务中心11楼,电话:0563-6022512,邮编:2422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广德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条例》各项规定,积极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努力做好统计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8条。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32条,其中统计信息11条,经济运行情况11条,统计公报1条,统计年鉴1条。公开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相关信息23条。公开统计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10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委员提案0件答复内容。发布财政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13条。2022年发布各类解读材料31条,公开新闻发布信息7条,主要领导参与经济运行新闻发布会4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12条主动公开各项统计数据信息2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统计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广德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按照《广德市统计局信息发布和对外宣传稿件审批表》信息审核制度,实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严格落实稿件撰写、审核、公开各环节工作职责其中,重大信息公开经科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主要领导逐一审核把关后,由专人公开。进一步规范信息审核,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四)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设有政策解读、数据发布行政权力运行等栏目,新增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行政执法公示两个栏目,按要求公开统计法律法规、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数据、统计执法监督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

根据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将任务落实到各科室。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明确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队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专人负责2022年广德市统计局根据市财政局要求公开了单位财政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发布全市各项主要经济指标11次,加强对主要经济指标的分析解读,局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4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案件0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努力方向

2022年,广德市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加强了本部门发布的学习培训、财务等制度文件的公开和解读,增加统计法律法规、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数据、统计执法监督统计领域基层政务信息的公开。细化了行政权力运行栏目,新增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等统计执法公示内容。整体上,信息公开质量和数量较往年有所提升,但存在以下不足:1.部分栏目更新不够及时、信息质量有待提高。统计数据有关信息、财政资金基本能按时更新,部分栏目如“双随机一公开”,往往因活动开展不及时,导致信息更新超时。对部门文件解读不及时,解读内容不够深入。2.与其他科室沟通对接力度须进一步加强。由于信息公开任务主要集中在办公室经办人员,其他科室人员对信息公开关注度低,主动参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不高,提供信息不及时,仅有部分科室能够按时主动提供公示信息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提高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和质量加强局领导干部及各科室负责人思想意识,继续开展《条例》学习,增强支持配合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提供公开的相关信息继续抓好信息三审制度,做好公开信息的质量审核工作

二是加强数据和文件解读数据解读方面,组织参加统计分析大赛,继续加强数据分析解读水平。对局机关制定的文件,及时公布并进行解读。强化制度方面的文件解读能力,对制度的制定出台背景、意义以及具体举措进行详细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