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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16:04 来源:市公安局 字体:[ ]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广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地址:广德市桃州镇桃州南路89电话:0563-6022473-4533 邮编:242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强化重要政府信息公开,年内共更新两条部门文件涉及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和事项,按照要求100%公开正文和政策解读,并提供多种解读形式,提高可读性。二是推进建议提案答复的信息公开,2022我局拟办理人大建议9件,其中主办1件,协办8拟办理政协提案8件,其中主办3件,协办5建议提案均已按期办结,并及时公开答复内容。完善重点领域信息集中公开按照安徽省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细化设置二级事项目录,并梳理公开各类事项办事指南信息户籍管理领域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本年度基层政务公开户籍领域公开信息20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畅通网上受理渠道,完善线上线下流转审批,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财政预决算、重要公告等各类重要信息180条,其中,重大决策预公开更新4条,全年规划计划信息公开3条,重点工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公开6条,财政资金更新信息6条,行政权力运行更新28条,回应关切5条,监督保障6条,本年度新增加行政执法栏目公开信息4条;本局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1719条,广德公安微信、微博、短视频三个新媒体累计阅读总量超过800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我局根据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要求不断进行完善优化一是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基础信息保障工作。按照各警种部门责任分工,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内容和时限要求更新栏目信息,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紧紧围绕公安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重点做好部门预决算、重大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权力运行结果、户籍服务类信息公开。二是全面加强广德公安官方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建设。紧密围绕“百日行动”、二十大维稳安保、反电诈等公安中心工作,展示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扎实服务群众的事迹风采,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2022年以来在中央电视台、人民网、法制日报等中央级媒体上稿20篇,在安徽日报、安徽法制报、中安在线等省级主流媒体上稿75篇。“广德公安”微信公众号多次进入宣城政务微信影响力排行榜前十。

(五)监督保障情况

 编印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材料,编制业务流程图,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组建业务工作群,及时发布工作要求,交流工作经验,提升队伍工作水平。加强日常检查督促,通过自查发现部分公开事项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及时通报相关责任部门并责成落实整改。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最大限度的推动政府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3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6861

行政强制

156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99.338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未收到公开申请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做了一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部分栏目信息更新偶有不及时。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调,仅有文字解读和图解且部分图解质量不够高。三是对各警种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不足,政务公开工作仍有欠缺和不足。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公开、透明转化为公安工作新常态。

一是加强日常管理,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充分利用政务公开专栏各个栏目,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依申请公开件答复工作,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信力,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方便群众知情和监督,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丰富解读形式,提高图片解读稿件的质量,探索视频解读、动漫解读等新形式。

三是做好各警种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加强公开队伍素质建设,持续推进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