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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9 00:00 来源:市公安局 字体:[ ]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广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地址:广德市桃州镇桃州南路89号,电话:0563-6022473-4533 邮编:242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全力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年内,总计公开政府信息2055条,其中政务网站公开信息223条:基层政务信息22条,政策法规类信息5条,机构设置类信息5条,财政资金类9条,行政权力类信息45条,其他类信息137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根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做好依法答复工作。2021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今年以来,我局调整充实了广德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指挥中心、政治处、法制大队等部门共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同时专门落实警力负责日常工作的处理,做好政务信息的发布、更新和维护,有领导分管,有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同时相关业务科室、大队均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人,构建了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网。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对拟制的公文严格审核把关,对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优化信息发布途径,精准围绕公安重点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通报相关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健全完善公安新闻发言制度,持续推进“广德公安”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建设,围绕群众关注、社会关切的话题、事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高效回应社会关切。2021年7月份,超强台风“烟花”来袭,未避免民众恐慌,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广德公安实时更新工作动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其中报道的邱村派出所抗击台风“烟花”事迹,被公安部、安徽省厅、人民公安报及安徽日报、中安在线、新安晚报等媒体相继转载,图片入围人民日报2021年度微博图片。全年广德公安微博共发布信息804条,微信979条,抖音49条。

(五)监督保障。根据领导分工和人事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单位政务公开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属各单位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畴,发挥考评的杠杆和导向作用,全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根据《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规范》及“三定”规定,重新梳理我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并对外公布。同时,依法公开我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主动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目前,市公安局权责事项共418项,其中行政许可24项、行政确认12项、行政处罚340项、行政强制24项、其他行政权力18项。

2、规范基层政务公开。对照上级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梳理我市户籍管理领域的职责权限和公共服务事项,明确了8个方面20个户籍业务办理事项的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推动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切实方便群众,有力提升我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3、注重政策措施解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实行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对我局制发的、与民生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进行解读,便于公众了解、理解政策。年内,发布政策解读信息5条,主要涉及校园安全、交通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02

行政强制

323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06.30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未收到公开申请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今后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全面提高全市公安机关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二)公开内容不规范、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今后要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日常管理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专人、专项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今后要加强制度和体系建设,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的意识,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