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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11:53 来源:市交运局 字体:[ ]

广德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广德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交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德市太极大道84号,电话:0563-6038253,邮编:242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广德市交运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以企事业和基层两化为重点,开展基层政务公开专项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效果。持续加大实施公交出行、物流服务等暖民心行动的宣传,提升群众满意度。探索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优化政策文件库建设,对部门文件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发布现行有效文件电子版本

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67条。基层政务公开主动公开信息111条。政策法规11条,重大决策预公开7条。发布财政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29条。应急信息4条,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14条,行政权力运行及行政执法公示917条。交通领域企事业公开5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交运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广德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按照《广德市交运局信息发布和对外宣传稿件审批表》信息审核制度,对隐私涉密信息进行加密处理,错链错别字立行立改,年份久远数据及时清理,实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严格落实稿件撰写、审核、公开各环节工作职责。

(四)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优化调整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栏目设置,方便群众查找数据。按要求公开统计法律法规、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数据、统计执法监督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

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明确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任务落实到各科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专项工作、工作推进等情况,今年来参加集中整改培训4次,专项摸排整改红头”“红章信息7条,完善公共服务清单公开要素,按季度公开年度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评议结果良好,2023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产生的追责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26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27.68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努力方向

2023年,广德市交运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主动公开意识和信息审核力度进一步强化。增加了交通领域基层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方便群众查询数据。整体上,信息公开质量和数量较往年有所提升,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解读质量不高,内容比较简单,形式比较单一。二是专业人员不足,信息要素不够全面,专业素质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坚持办公室牵头抓总,各部门通力协作,细化各科室政务公开责任。加强政务公开的思想意识,形成各部门参与信息公开、主动提供公开信息的良好氛围。抓好信息公开各环节审核工作,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及时,不断提高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和质量。

二是提高文件解读实效及质量。围绕主要交通重点工程建设、运输服务等方面进行解读,加强解读方式创新,在全文字解读的基础上,使用图文等方式提升解读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是今年政务公开重点中的重点,根据《关于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公共交通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暨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在基层“两化”和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探索,及时更新发布信息。网站及时公布我市城乡公交和客运中心监督渠道及监督反馈。监督渠道包括线下、线上两种,并且公布投诉处理时限,将监督渠道及时准确的公布,要求各类投诉处理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紧急情况或者可以立即处理或者答复的,应当立即处理答复,在监督反馈中,每月汇总公布投诉反馈的问题及处理结果台账,服务对象如遇到相似问题可以方便查询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