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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市经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6:15 来源:市经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可在广德市经信局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德市经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德市行政便民中心三楼,电话:0563-6022668,邮编:2422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市经信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市经信局主动公开工作推进栏目50条,通知公告栏目8条,机关建设栏目15条,回应关切栏目5条,各类政策解读栏目4条,行政权力运行栏目35条,重点领域栏目25条,其余综合栏目总计公开内容81条;“广德市经信局”微信公众号2022年度更新内容100条,总用户数达1323人,累计阅读量2.5万余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市经信局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公布依申请公开流程图,规范工作流程,畅通申请渠道。2022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认真做好公文公开属性认定;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市经信局通过广德市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和微信公众号等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切实做好稳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举措公开工作,重点公开推动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工作进展、项目落地等信息,同时通过文字解读、问答解读、图片解读等多形式强化政策解读,确保群众及时准确掌握政府相关政策及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

根据《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市经信局印发《广德市经信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分解方案》,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召开政务分开集中会议2次,开展政务公开培训1次,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积极组织开展社会评议,及时反馈意见建议结果;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经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大、重点不突出;二是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具体。

2023年,市经信局将通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建立规范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更好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公开要求。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组织,加强工作力量,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公开内容不泄密。

二是加强日常维护,落实保障责任。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及时性、提升公众参与效果等为重点,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完善公开形式,创新公开渠道。结合公众实际需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内容、服务功能的社会宣传工作,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多形式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四是健全公开机制,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加强政策解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