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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16:38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

广德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广德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德市司法局,电话:0563-6022825,邮编:242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广德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单位在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服务等重点领域工作开展情况,严格落实新闻发布“三审制”,紧密围绕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全面完成年度信息公开任务。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0条,其中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信息63条;部门文件及规范性文件立废改信息15条;重大决策预公开及规划计划信息11条;全面落实建议和提案办理,有序调整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并召开了2023年度法治建设新闻发布会。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司法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强化制度落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强化信息发布主体责任落实,按照信息发布“三审制”,落实“先审查,后公开”及保密审查要求,对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均经严格审查后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到位。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参加政务信息业务专业培训,打牢业务基础。三是强化监督保障。加强对涉及个人隐私、部门隐私保护和政务信息排查整改,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发布筛查,保证政务信息发布规范、及时、科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着力推进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公开效率,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落实政务信息专人负责。二是强化考核管理。按照政务公开考核指标,所有栏目均按要求保持动态更新,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新媒体平台融合。2023年我局通过市人民政府网站等平台加大宣传,加强交流,强化内容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办公室及人员作为管理,承担审查和发布工作。同时,加强日常指导监督,明确责任科室,按照责任分工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强化制度保障。自觉接受有关监督部门和服务对象的监督,通过有效方式听取意见,发现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认真处理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等,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并证实的,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合法性。2023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而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3年,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已扎实开展,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部分解读存在摘抄原文,解读形式单一。二是普法信息不够多,统筹发布全市法治宣传教育信息力度不够。三是重视程度有待加强,部分责任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更新不够主动及时。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思想认识。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持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专业素养,确保公开信息贴近群众需求,及时准确。二是持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强化信息内容更新,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展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窗口,扎实推进公开质量。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督促各责任科室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023年,我局全面完成重点工作。一是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围绕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30余场次。二是以法律服务为依托,实现法援惠民助民,1-12月受理法律援助556件、结案563件。三是抓合法性审查改革,助力惠企政策更快落实。建立惠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机制,优化审查流程,缩短审查时限。

同时紧抓政务信息整改,定期对照省、市主管部门测评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报告整改情况。派员参加市政府办政务公开集中整改,每季度根据测评问题清单及培训内容,做到边整改、边培训、边提升。

(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