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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16:03 来源:市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

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广德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联系(地址:安徽省广德市文化中心西北侧四楼,电话:6975140,邮编:2422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市政务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要求,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知晓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结合广德市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围绕纵深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好生态环境质量信息、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方面信息发布工作,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60条,其中基层政务公开879条,政策决策22条,执行和结果182条,管理和服务149 条,重点栏目254条,新闻发布5条,政策解读7条,回应关切55条,监督保障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广德市生态环境分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年初分解科室任务,于每月3日前报送月度公开内容。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等相关制度,坚持信息发布工作遵循的“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原则,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定期梳理已发布信息,删除无效过期等容易产生误导的信息,并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处理错误链接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部门网页自身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内容发布保障,以适应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发布并更新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或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的经验做法等多种途径,加强相关人员素质的培养和锻炼,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二是加强监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并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的监督,更好地服务政府、社会和群众。2023年,社会评议效果良好且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目录复杂繁多,评分标准较高,对专职人员的专业性要求高,专职人员的培训及学习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发布的质量有待提高,例如政策解读质量不高,解读形式单一,图片及视频解读较少。三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精准性有待提高。

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政务公开人员及责任科室负责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专业水平。二是学习优秀解读案例,丰富公开形式。通过动画、图片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三是保证公开效率。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契机,深入落实《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有关要求,突出高标准、严要求,充分利用政府网站赋能政府信息公开,以优质公开服务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二是依托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发布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同时链接广德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题链接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公开网站,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法定义务,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监督权,推动实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