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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市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15:46 来源:市水利局 字体:[ ]

广德市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广德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德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德市天官山路7号,电话:0563—6022510,邮编:2422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广德市水利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知晓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现就我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广德市水利局在广德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页面上主动发布和更新信息584条。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73条,主动公开规划计划和决策部署落实5条,主动公开财政资金37条,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9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答复内容,公开率100%。发布重大项目建设领域信息2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广德市水利局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度信息公开网站共发布信息584条,网站用户访问量达135983人次。一是把好信息公开秘密关,做到信息公开前全面审核,落实三审制度,严厉杜绝涉密涉敏信息的公开二是把好信息公开自查关,定期开展信息发布自查自检工作及时清理年份久远的数据,梳理更正目录中的无效链接,并全面清理信息中带“红头”“红章”内容,做好各项自查整改工作。三是把好信息公开时效关,关注网站监测预警情况,及时查缺补漏,各项信息根据要求按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上级要求优化提升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公开各类主动公开事项,增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积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一是严格执行公开制度,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二是积极参加政务公开整改培训会,做到边培训、边提升。政务公开目录细化分解,使具体发布职责落实到科室、个人。三是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2023年无因信息公开不到位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77.344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政务公开意识还不够到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质量不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步工作打算一是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充分了解新的政策措施,提升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结合水利工程领域信息及水旱灾害防御等工作,综合运用图片、视频解读政策的方式,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渠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建立长效机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加强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认真做好网站、新媒体信息发布内容的一致性。

一是积极开展线下宣传活动。结合3·22世界水日、全国科普日、全国减灾救灾日开展线下宣传活动,向社区居民宣传节水政策、水旱灾害防御知识,解答群众疑问。

二是举办安全生产培训会。开展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生产管理培训会,运用相关案例、以案说法,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进行了全面透彻的讲解,提升水利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与安全意识。

三是开展防汛抗旱应急救援演练等线下实操课程,通过演练各类自救科目,提高了群众应对突发性灾害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增强了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同时,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我局在基层政务公开水利领域及时公开各项内容,做好水资源管理保护、河湖管理、水土保持、农村水利水电及水旱灾害防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