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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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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00:00 来源: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公布2021年度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广德市人民政府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德市爱民路,电话: 0563-6022708,邮编: 2422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以全市卫生健康工作为中心,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和上级部门要求,开展政务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方面

1.公开法定公开内容。及时公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及疫情防控、饮用水卫生安全等内容。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9条。其中决策公开32条、执行和结果公开35条、管理和服务公开128 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405条、新闻发布29条、政策解读16条、回应关切21条、 监督保障33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文本8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2.公开部门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积极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招标采购信息全程公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公开发布招标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等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保证采购合法、公正、公平。

4.积极公开卫生健康相关信息。公开医疗政策、医疗服务、健康科普、卫生监督、饮用水安全、疾病应急救助、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传染病疫情及防控等。

5.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全年共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通报、通知公告、防控工作、疫苗接种、防疫服务、健康科普,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为我市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6.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及时受理、办结群众反馈的问题,及时答复群众关切的问题。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安排专人24小时接听值班电话,耐心解答来电群众的问题,及时高效跟进处置。

7.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上级下发的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积极完成相关公开条目及内容录入、更新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委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2021年,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未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及时调整充实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卫健系统政务信息发布工作。广德市卫健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新闻发布制度》、《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度》 等工作制度,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及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市政务公开办统一要求,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优化政务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主要通过广德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健康广德”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宣传健康知识,解读各级卫生健康新政策,聚焦卫生健康工作热点、新冠疫情防控等,通过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回应栏目、新闻发布会及在线访谈等及时解答群众关心问题。 

(五)监督保障方面

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定期组织人员培训,积极参加市公开办举办的政务信息公开培训班,定期开展卫健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定期组织政务公开自查工作,针对日常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切实提升业务技能;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体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将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质量及时效性纳入对各卫生健康单位的综合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 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委严格按照市公开办工作部署,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并补充完善政务公开信息栏目,但与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政策文件发布质量不高。政策文件格式要素不齐。下载格式不统一 。下一我委将政策文件格式统一、要素齐全,将文件下载格式进行统一、规范。2.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提升文字解读质量,说清起草背景及过程,强调具体措施和创新亮点,丰富解读形式。3.基层政务公开质量待提高。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条目的增加及内容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