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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市医保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7 10:54 来源:市医保局 字体:[ ]

广德市医保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1月1日至12月20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广德市医保局联系(地址:广德市行政便民中心5楼,电话:0563-6050155,邮编:242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广德市医保局在广德市人民政府网上主动发布和更新信息201条。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33条,主动公开规划计划和决策部署落实16条,主动公开财政资金16条,财政资金16条,回应关切16条,监督保障6条。广德市医保局将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不断提高医保工作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未收到个人或团体通过平台、信函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度信息公开网站共发布信息201条,网站用户访问量达60698人次。为进一步加政府信息管理,我局积极落实各项整改要求,按照《广德市医保局宣传信息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分解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公开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严格时限,主动公开。对发布的信息做好三审和保密审查。及时进行涉隐私涉密数据整改、错链错别字修改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广德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作为信息公开的两大重要平台,均安排专人进行日常更新维护,协同发力。一方面权威发布医保信息,深入解读政策,另一方面完善办事服务,持续丰富公开形式与内容,拓宽覆盖面(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在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中,我局呈现出领导重视、组织精心的良好局面,为夯实工作基础筑牢根基。局领导班子将政务公开视为关键任务,提上重要日程,依据工作实情,明确公开的思路、内容、方式与程序,同时建立严格制度与责任追究机制,纳入年终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工作扎实落地。

二是强化监督、健全机制,筑牢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根基。我局通过设立批评建议渠道与专线电话等多元方式,构建起完备的长效管理体系,以制度约束行为、保障流程、强化管理,主动拥抱社会监督评议,在 2024 年全年未出现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追责事件,有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稳健前行、持续优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维持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更新存在滞后性。部分重要政策解读和工作动态未能在第一时间发布,导致公众获取信息不及时,影响其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参与度。
  二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不足。一些政务信息仅停留在表面,对于关键决策的依据、过程以及资金使用明细等方面的公开不够详细,无法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三是与公众的互动交流不够充分。公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回应,缺乏有效的沟通平台和机制,削弱了政务信息公开的互动性和实用性。

(二)改进措施。

我们将采取以下解决办法:建立信息发布定时提醒与审核制度,明确各环节责任人与时间节点,确保信息及时更新;组织业务骨干深入梳理公开内容,制定详细的公开清单,拓展公开范围和深度;搭建多样化的互动交流平台,安排专人负责跟进回复,增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在医保工作的推进中,我局始终紧跟省、市年度工作重点任务步伐,全力做好医保信息公开与宣传工作。一方面,及时发布医保政策,利用线上线下多渠道,包括官网、公众号及线下宣传点,提升政策宣传能力,增强群众知晓度。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医保业务知识培训行动,邀请专家授课,覆盖基层人员,显著扩大宣传效果。 同时,持续加大对医药机构信息的公示公开力度,严格遵循每月公开、季度公示的制度,将机构收费、服务质量等关键信息透明化,为参保对象提供监督依据,切实保障其权益。 此外,着力优化政策文件库建设,对部门文件展开全面细致的清理工作,确保现行有效文件的电子版本规范发布,便于公众随时查阅,进一步提升医保工作的规范化与便民化水平,推动医保事业持续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