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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4 15:05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字体:[ ]

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综合广德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有关统计数据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广德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广德市桐汭街道政务新区天官山路5号,电话:05636022435,邮编:242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384条。未制定本部门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115条。其中,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类信息607条;公开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发展规划相关信息6条;人大政协提案答复11件,公开率100%;发布财政预决算、及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13条;2024年度发布各类解读材料15条。借助各类互联网平台,信息公开总量达6206条,多渠道保障公众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件,均已办结。无引发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依法依规保障申请人权益,维护信息公开秩序。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系列制度,涵盖信息公开管理、审核发布、保密审查及舆情应对等,明确各环节要求;完善流程,修订指南,依门户网站与新媒体及时发布信息,严格执行三审制,确保信息准确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将信息公开作为职能转变与权力规范关键手段,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完善主动公开制度,丰富载体形式;依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指引目录细化政务公开标准,便利群众获取信息,强化监督效能。

(五)监督保障。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优化考核机制督促整改;组织法规学习与业务培训,参与“体验日”等活动提升人员能力;主动接受监督,及时整改问题,2024年无责任追究情形,确保公开信息质量。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7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92

行政强制

17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信息内容丰富度欠佳,重点领域公开量少,如新兴市场业态监管信息不足;渠道建设单一,过度依赖网站,新媒体平台互动性、传播力未充分挖掘;制度细节待完善,信息发布时效性、政策解读通俗性及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性均有提升空间。

(二)改进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强化宣传培训,提升人员专业素养与责任意识;优化新媒体平台功能布局,增加直播解读、在线问答等互动模块;细化制度条款,明确信息发布时间节点、解读方式方法及申请答复模板,定期评估制度执行效果并动态调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是持续深化改革不懈怠。重点围绕经营主体规模结构、活跃程度、合规经营、竞争能力、经济效益、社会责任等6个方面确定19项指标通过三年时间探索构建高质量经营主体监测体系。围绕经营主体准入、准营、退出全生命周期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在餐饮单位、食品生产、乡村民宿、药品零售、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等重点行业探索推进“证前指导”,为40余户经营户提供“证前指导”服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联合属地乡镇及所走访企业开展高价值发明专利提升行动。指导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用标企业规范用标,4件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用标企业达81家。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建设,广德电子电路(PCB)产业园工作站建设获批。邀请省局专家对战新等企业开展专利预审和专利开放许可培训,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量,缩短专利授权时间。以“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工作站”为窗口,探索建立局及所与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工作站一体化发展机制。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成省级放心消费单位4家,市级放心消费单位20家,县级放心消费单位210家。在机关、乡村、景区、大型商超和农贸市场等场所设立消费维权站49个。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积极推广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我市现有承诺单位397家。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