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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广德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广德市工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德市行政便民中心三楼,电话:0563-6022668,邮编:2422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被列为我局全年重点工作,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突出重点领域、规范公开程序,有效地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市工信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信息123条。围绕全市工信领域工作重点,聚焦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双招双引、数字化转型、优质企业梯度培育等方面工作,做好工信系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建设工作,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内容标准化、规范化。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8条,及时转发上级重要政策解读材料,通过赴县区、赴企业开展惠企政策宣讲等活动,真正让群众和企业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了我市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规程,并多次参加业务培训。2024年广德工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形成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严格履行信息公开内部控制操作规程,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及时公开部门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市工信局通过广德市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网页等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持续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网站内容更新,严格把关转载信息,权威发布本部门政策文件,定期检查网站运行和页面显示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网站管理,不断完善细化网站栏目和内容。
(五)监督保障。
一是拓宽监督渠道。积极吸纳社会各界的监督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改进和提升,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阳光型政府建设。二是及时整改完善。对照区测评反馈问题清单,逐条整改,举一反三,提升政务公开实效。本年度未发生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两个方面问题:一是部分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公开不够全面;二是“三审三校”制度落实不够到位,语言表述不够精准。
下一步,我局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聚焦政府关心、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落实信息起草、审核、发布等全过程管理要求,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