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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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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9 11:42 来源: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广德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联系(地址:广德市桃州镇天官山路2号,电话:0563-6975691,邮编:242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市数据资源局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适时调整信息公开目录,重点对照政务公开目录指南,全面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2条。其中,行政权力运行结果信息15条,公共资源交易信息21条,重大决策预公开信息10条,年度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4条,回应关切信息24条。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14条。为加强政策解读的规范性,发布政策解读7条。按年度计划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通报重点领域政策动态及有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履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监测和检查,杜绝错敏字、错误链接等情况。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保密审查,加强隐私信息、错敏词排查,逐级审核审批,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文字关、保密关、舆情关,坚决杜绝各类失泄密事件发生,发布信息均须填写《广德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表》,由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批后方可发布。定期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优化调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基层政务公开栏目和重点栏目,及时发布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确保后台管理与前端展现模块运行稳定,指定专人定期维护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按照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统一标准,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政务公开专区,安排专人负责,为企业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全年接待企业群众咨询260余人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人重点关注,办公室牵头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化任务分工,将任务分解至各科室。持续强化监督检查,对于政务公开测评反馈的问题及时反馈至相关科室,要求责任科室认真查漏补缺、举一反三、整改到位,按时将整改情况在“监督保障”栏目进行公开。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会,有效提升信息公开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今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策数量和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不够多样化。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监督培训。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培训,借鉴其他优秀地市做法,做好重点领域政策宣传。二是进一步丰富解读数量和形式。聚焦民生关切,加大解读数量,丰富解读形式,采取图表解读、视频解读等多元化形式,增强政策传播力、影响力。三是进一步丰富意见征集形式。针对不同政策采取不同意见征求方式,更加积极主动开展公众意见征集,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024年,我局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一是切实强化公开意识,充分运用政务服务中心面向群众服务群众优势,优化政策咨询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一号答”政策咨询服务;二是提高基层政务信息公开的准确度和及时性,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和监督措施,切实保障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工作,发布的政务信息报道等均严格按照三审制要求,先审后发,确保公开的内容信息质量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