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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市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12-30 08:26 来源:市统计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广德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德市便民服务中心11楼,电话:0563-6022512,邮编:2422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广德市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向社会和市场主体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加强统计数据解读,及时回应关切,完善监督保障机制,不断提升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加强统计信息公开。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5条,主动公开统计数据及解读55条。规范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召开发布会4次,发布统计月报数据及相关解读24条,按年度发布统计公报及解读,开展统计开放日活动,及时公开新修订统计法律法规和上级规范性文件、定期公开统计报表制度,回应热点统计问题。深化统计执法检查公开主动公开统计执法人员、统计执法检查等信息。

2.落实各项重点公开任务。根据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市统计局2024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厘清各科室工作任务。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及时清理无效信息。落实财政资金公开制度做好部门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和招标采购等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积极参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

2024年,统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规范发布流程,加强涉密、个人隐私、错别字等信息排查,对发现的错敏信息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信息发布安全。

(四)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优化调整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栏目设置,方便群众查找数据。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定期风险排查,及时清理无关、无效、不需长期保留的信息,确保信息有效性。

(五)监督保障

今年来我局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推动落实各科室责任,积极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政务公开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参加政务公开整改培训,对照问题清单,逐项完成问题整改,将测评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主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努力方向

2024年,广德市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主动公开意识信息审核力度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较好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需进一步加强,意见征集政策解读等方面需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要明确任务清单,加强业务考核,定期通报各科室完成情况,确保信息公开的有效性。注重提升重点领域信息质量,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公开工作。                      

二要强化业务学习,常态化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及规范用语,杜绝政务公开用语错误情况发生不断提高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三要加强数据发布和形势解读。聚焦新形势下经济运行的新特点、新亮点、新变化,积极做好宣传解读,并注重运用更加灵活和直观的数据解读形式,实现专业数据解读通俗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024年圆满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紧盯工作进度、狠抓数据质量、推动普查工作落实等举措,圆满完成“五经普”入户登记、数据上报及审核验收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