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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市商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2 10:04 来源:市商务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由广德市商务局编制。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可在广德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广德市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德市行政便民中心4楼,电话:0563—6818035,邮编:2422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商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围绕商务经济发展,聚焦社会民生关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主动公开工作信息257条。

一是聚焦重点工作任务,以公开抓落实。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立足商务职能,切实抓好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公开,有效服务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动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公开公示。及时公布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集中向社会公开行政权力运行和结果等信息。二是聚焦惠企利民信息,以公开促发展。全面及时发布各级商务部门涉企政策举措,加强消费市场运行信息公开,定期公布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情况,在重要节假日和敏感时期加强市场监测,满足群众消费需求。采用文字、图片、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强化商务政策解读,方便企业群众用足用好政策。三是聚焦社会民生关切,以公开优服务。积极回应办理群众诉求,确保“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对主办件回复意见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透明度,更好地推动成果转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无信息公开举报、复议和诉讼等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注重隐私信息发布管理。确保信息有效性,定期清理信息库中容易产生误导的过期信息,确保已公开信息及时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对权力事项、中介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开展全面梳理,优化权责事项,实时动态调整商务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五)监督保障情况。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局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分管负责人具体调度,办公室居中协调,对照市政务公开办年度重点工作清单,结合商务职能,制定《2024年度市商务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各处室按照分工,主动作为,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走深走实。坚持定期公开与动态公开相结合,针对测评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自觉接受监督,2024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相关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积极落实上级惠企利民政策,公开发布相关通知,并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政策解读,取得了良好效果,但仍存在解读形式单一、质量不高等问题,创新性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确保本部门政策文件、重点工作公开全覆盖,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时效性和覆盖面。二是丰富解读形式,利用新闻发布会、图文结合等形式多渠道开展解读工作,通过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全方位解读各项商务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结合商务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要点,进一步梳理和规范公开事项,明确工作任务,主动更新机构职能、权责清单、商务信息、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基础信息。聚焦挤经济促发展、稳外贸引外资、扩消费保民生、建平台强体系等方面,动态更新国家、省、市及本级商务系统各类政策、标准、程序。对涉及企业利益和社会公众较为关注的政策做到精准解读、及时解读,特别是对“徽动消费·惠购广德”家电、汽车消费促进和以旧换新工作进行专业化、精细化解读,确保企业和社会公众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了解、获取商务领域相关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