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人:交运局党委书记、局长 彭常国
制定背景:为加强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县委《广德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起草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县委《广德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工作目标: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责任到位。
创新举措: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具体的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副职,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副职对分管业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主管责任。
下一步工作:逐步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等,认真履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内容解读:
问:安全生产责任重大,交通系统安全责任划定是怎样的?
答:我们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具体的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副职,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问:你们对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是如何划定的?
答:我们在文件中规定,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副职对分管业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主管责任。
问:你们是如何落实监督管理责任?
答:我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行政部门监督、行业管理机构监管、企业具体负责管理的三级管理体制,负责组织领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分为三步:
一、县交通运输局是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领导机关,对全行业安全生产负组织领导责任。
二、各行业管理机构是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部门,具体负责本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承担和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问: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主要职责有八条:
㈠组织、指导、协调开展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㈡贯彻和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订相关的规定和制度等;
㈢局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局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时可临时召开全体成员会议或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
㈣审定本局和局属各成员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㈤监督、检查、指导局属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履行情况。以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名义进行由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带队的全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
㈥审定并决定启动本局各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㈧完成县政府、县安委会、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问:县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安全生产责任的科室是哪一个,对安全生产担负的职责又是什么?
答:我局现在承担安全生产责任的科室为:安全监督科。
该科室担负的安全生产职责是:
1.负责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研究、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的综合性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协调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有关事项;
2.研究、分析和预测交通运输系统的安全生产形势,提出相应对策;传达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反映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建议和意见,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
3.组织、联络和协调局安委会各成员落实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和局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并按时向县局领导组、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负责对交通运输系统有关部门和下属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的制订、分解、落实和考核工作;
5.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综合或专项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签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组织对重、特大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督导责任单位限期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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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建设、安全管理人员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7.向局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半年和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掌握各类安全工作信息,遇有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或参与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事故处理建议,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问:县交通运输局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分别是什么?
答:我局目前有五个二级机构,分别是:公路局、省道S215广德超限超载检测站、运管所、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其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分别是:
一、县公路局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行业范围内的安全监管负责。负责县内国、省干线及现属本单位管养的其他公路的安全监管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本行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管、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负责起草、修订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
4.召开本部门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每季至少一次)和公路行业交通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检查。
5.负责按计划实施国省道大中修、重点路段整治、危桥改造、公路安保工程、水毁公路修复、地质灾害点的防控,按标准完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和标识标线,组织开展公路应急抢通处置工作。
6.组织开展本行业的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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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县交通部门农村公路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农村公路完善安全设施、标志标线和养护管理。
8.组织拟订、实施全县农村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协调、组织农村公路应急抢通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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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部门行业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县乡公路及现属本单位管养的其他公路的安全监管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0.负责汇总、统计全行业安全生产情况和专项工作总结汇报,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11.负责本部门车辆、设备、设施和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2.其它行业安全管理职责。
二、省道S215广德超限超载检测站
1.对本部门行业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
2.严格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
3.召开本部门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每季至少一次)和“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前或上级临时交办任务前的专项会议,每月至少组织开展4次安全生产检查。
4.负责起草、修订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负责查处、纠正和消除超限运输等影响运输安全的行为。
6.负责本部门车辆、设备、设施和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7.其它有关安全管理职责。
三、县运管所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部门行业(领域)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负责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监管和运输市场经营主体安全监管。
2.严格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县交通运管行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督、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召开本部门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每季至少一次)和道路交通“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前或上级临时交办任务前的专项会议,制定方案,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部署、组织实施好安全运输等重大活动,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检查。
4.负责起草、修订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负责全县道路运输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运输企业落实车辆监控主体责任,负责组织、监督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危险品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等安全审查和行政许可。
6.负责组织、监督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安全生产条件、营运汽车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的安全评估和运输站场的安全监督。
7.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和车辆安全例行检查和安全叮嘱、告知制度;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加强旅游包车行业监管,落实好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制度。
8.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参与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统计上报,承担抢险、救灾、战备物资等紧急道路运输任务和指令性计划运输的具体组织实施。
9.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按要求上报专项安全工作总结,并强化行业安全监管的措施。
10.负责本部门车辆、设备、设施和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1.其它行业安全管理职责。
四、县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部门行业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负责在建交通项目安全监管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管、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负责起草、修订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4.召开本部门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每季至少一次)和专项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检查。
5.负责全县公路、桥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管理指导监督工作。
6.负责组织全县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负责施工事故的具体调查和统计上报工作。
7.负责本部门车辆、设备、设施和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8.负责汇总、统计本行业安全生产情况和专项工作总结汇报,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9.负责指导并建立健全县交通质监安全监管部门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10.其它行业安全管理职责。
五、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部门行业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负责道路运输市场、路面行政执法安全监管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县乡公路路面安全监管及隐患排查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
3.召开本部门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每季至少一次)和交通“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前或上级临时交办任务前的专项会议,制定方案,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部署、组织实施好安全运输等重大活动,每月至少组织开展4次安全生产检查。
4.负责起草、修订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负责道路运输市场行政执法行动,整治非法营运、违规经营、超限超载等影响运输安全的行为。
6.组织开展客、货运行业路面安全生产大检查。
7.负责本部门车辆、设备、设施和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8.其它有关安全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