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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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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441X8/202504-00086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四合乡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印发《四合乡粮食规模种植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号: 四政〔2025〕12号
生成日期: 2025-04-28 发布日期: 2025-04-28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四合乡农业农村发展和村镇建设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 0563-6070201
索引号: 1134172300325441X8/202504-00086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四合乡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印发《四合乡粮食规模种植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号: 四政〔2025〕12号
生成日期: 2025-04-28
发布日期: 2025-04-28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四合乡农业农村发展和村镇建设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 0563-6070201
关于印发《四合乡粮食规模种植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8 16:08 来源:四合乡 浏览次数: 字体:[ ]

四政〔202512

 

各村(社区)、乡直相关单位:

《四合乡粮食规模种植奖补办法(试行)》业经乡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四合乡人民政府

2025428

(此件公开发布)

     

四合乡粮食规模种植奖补办法(试行)

 

为确保上级下达的粮食种植任务,引导粮食种植向规模化发展,遏制抛荒撂荒现象,经研究,决定出台四合乡粮食规模种植奖补方案。

一、奖补范围:四合乡境内,种植水稻、油菜、小麦面积达50亩以上的种植户、家庭农场、合作社、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

二、申报流程:种植主体申报,村(社区)审核,乡农业农村发展与村镇建设办公室审定通过。

三、奖补条件:种植面积达到50亩以上,且水稻面积亩产达350公斤以上,油菜亩产达100公斤以上,小麦亩产达250公斤以上。

四、奖补标准:达到奖补条件的种植主体按照200元每亩/季进行奖补,乡财政每年安排60万元奖补资金,如申报奖补资金总额超过60万,按照比例折算进行奖补。

五、审核发放:乡农业农村发展与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审核流转合同和现场种植达标情况,乡财政所审核种植主体种植相关凭据,符合要求的经研究通过后给予奖补,不具备奖补资格的一律不予奖补。

六、此方案于202551日起实施,试行一年,由四合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