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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市疾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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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MB0uO83680/202211-00149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卫健〔2022〕130号关于印发广德市人民医院医共体中心药房、广德市中医院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1-08 发布日期: 2022-11-08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索引号: 11341723MB0uO83680/202211-00149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卫健〔2022〕130号关于印发广德市人民医院医共体中心药房、广德市中医院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1-08
发布日期: 2022-11-08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卫健〔2022〕130号关于印发广德市人民医院医共体中心药房、广德市中医院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8 09:07 来源: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卫生健康单位:

现将《广德市人民医院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方案》、《广德市中医院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2年11月8

 

 

 

 

 

 

 


广德市人民医院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方案

 

为加快实现城乡卫生健康服务均等化,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分级诊疗,促进县域内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提升基层药品供应保障和药学服务能力。根据宣城市卫健委《关于加快推进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提升药事服务能力

成立市人民医院医共体药事管理委员会,加强医共体成员单位药事管理,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开展药事管理及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各环节检查指导,督促其落实改进措施。委员会由牵头医院院长任主任,各医共体成员单位负责人及牵头医院药学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

 任:单铁莲

副主任:阚登峰、罗国斌、余勇琳、魏伟、金海、刘宝忠、甘纯丁伟

 员:医共体成员单位药学部门负责人及临床专家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人民医院药剂科丁伟担任,负责中心药房的建设、日常管理、相关质量考评等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实行药品保障上下贯通,建立健全药品保障机制

(一)统一药品范围。

1.按照药品遴选规则,建立药品遴选方案;以牵头医院现有药品目录为主体,由各医共体成员单位在此基础上进行选择,对不能覆盖各成员单位原有目录的药品品种,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诊疗需求经所在单位药事管理组织商讨后,填报至医共体中心药房汇总,医共体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药理作用,诊疗需求,药品的安全、有效、经济、便捷等因素综合考虑是否纳入目录,最终确定医共体统一用药目录。

2.药品目录应兼顾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以及慢性病患者需求,对成员单位有特殊需要的药品,定期向医共体药事管理委员会申请调整,经评估审批后方可采购。

3.不断提高基层药品供应保障水平;坚持统筹协调,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对各成员单位急需的短缺药品、急抢救药品等特殊药品,需提交采购计划由医共体牵头医院统一负责代购配发,扎实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解决基层医疗机构用药痛点、堵点。

4.以满足基层群众用药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内药品,严禁线下采购、跨配送企业采购,严禁基层卫生院私自采购。

(二)统一集中配送。

1.利用现有牵头医院配送的资源优势,统筹规划,选取有资质且符合乡镇配送要求的企业集中配送,对客观存在不能覆盖的村卫生室由各乡镇医共体成员单位负责代购,乡镇卫生院采取集中配发或通知卫生室专人领取的方式配发到位。

2.根据各成员单位网上采购计划,药品配送企业负责及时将采购药品按时统一配送至医共体各成员单位,急抢救等特殊药品可随时配送。

(三)统一带量采购。

根据利益共享、成本共担原则,精心谋划,实行医共体统一带量采购,由医共体牵头医院联合各成员单位成立带量采购联合体,按规定对供应目录内药品询价谈判,做到医共体成员单位药品供应“统一药品供应品规、统一药品供应价格、统一药品质量层次、统一药品配送时效”的“四统一”,。以彻底解决药品同城不同质、同城不同价的药品供应现状,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和运行成本。

(四)统一按时结算。

1.医共体成立独立的“中心药房采购资金周转池”,由各成员单位统一划拨,专项用于中心药房药品带量采购,由牵头医院实行闭环管理,最大程度保障药款统一按时支付,确保药品配送及时。

2.医共体各成员单位每月定期将实际采购药品款支付给医共体牵头医院,由牵头医院向供货企业定期集中支付,药品采购交货验收及发票入库到付款不超过90天。

三、加强基层药房“同质化”管理

医共体牵头医院按照“建设标准规范、标识标牌规范、工作流程规范、药品管理规范”的要求,加强对基层卫生院药房常态化管理,强化对国家基本药物配备、抗菌药物管理与使用、重点监控药品使用、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等相关工作的检查指导,使其运行管理规范有序。

四、加强药事管理与服务

健全药品采购、储存、养护、调剂、及特殊药品管理,强化县域医共体药事管理,引进高等学历药学专业人才,开展药事相关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加大基层药学专业人员招聘,确保有药学人员管理药品,提高从药人员占比。加强对基层药剂人员的业务培训,定期组织药学人员下基层为老百姓作用药指导,提升其服务能力,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安全。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引进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系统,促进“处方前置审核”,保证临床合理用药。

五、保障中心药房顺利运行

充分发挥医共体牵头单位的纽带和龙头作用,把制度建好、把过程管好,切实发挥中心药房的作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满足老百姓家门口用药需求,围绕“统一药品范围、统一带量采购、统一集中配送、统一按时结算、统一药学服务”的“五统一”目标,积极构建县域医共体内药品有效保障供应机制,针对药品遴选、采购、验收、保管、调配、付款等重点环节落实管理职能,以满足基层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便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中心药房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合理用药水平和诊疗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

 

 

 

 


广德市中医院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实施方

 

为加强医共体药事管理,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分级诊疗,促进县域内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提升基层药品供应保障和药学服务能力,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宣城市卫健委《关于加快推进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现结合中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中医院医共体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任:陈希胜

副主任:杨远宽、杨发军、张忠志、朱政权、刘青平

 员:医共体成员单位药学部门负责人及临床专家

委员会下设药事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中医院药剂科朱政权主任担任,负责医共体日常药事管理。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1.统一药品范围。

市中医院当前用药目录为主体,医共体成员单位根据自身实际用药范围进行遴选,对不能覆盖各成员单位现有目录的药品品种,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诊疗需求经所在单位药事管理组织商讨后,将采购计划报中医院医共体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确定。

药品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采购国家基本药物,不再限定中标药品的最低价品种。乡镇卫生院可按规定比例采购安徽省基本用药目录外挂网药品,但下辖村卫生室原则上采购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确实因疾病诊治需要的,可按规定采购使用其他药品,并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统计。对签约居民实行差异化政策,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高血压、Ⅱ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等四类家庭医生签约慢性病患者提供最长不超过2个月药品用量的长处方服务。对于下转病人,可根据病情和上级医疗机构医嘱按规定开具药物。

市中医院根据各成员单位的采购目录和采购计划,汇总形成药品采购计划,经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后,统一带量采购。各成员单位的临床用药,由市中医院建立的中医院医共体中心药房依据提交的采购清单,经审核并统一网上发送订单,实行网上集中采购。

2.统一带量采购。

根据利益共享、成本共担原则,精心谋划,实行医共体统一带量采购,由医共体牵头医院联合各成员单位成立带量采购联合体,按规定对供应目录内药品询价谈判,做到医共体成员单位药品供应“统一药品供应品规、统一药品供应价格、统一药品质量层次、统一药品配送时效”的“四统一”。以彻底解决药品同城不同质、同城不同价的药品供应现状,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和运行成本。

3.统一药品配送。

市中医院依据带量采购结果,与有资质且符合乡镇配送要求的供货企业统一签订购销合同,建立切合实际、保障供应的配送关系。对客观存在不能覆盖的村卫生室由各乡镇医共体成员单位负责代购,乡镇卫生院采取集中配发或通知卫生室专人领取的方式配发到位。各医共体成员单位适当储备采购量小的药品、急(抢)救药品、妇儿专科药品和慢性病用药等。

4.统一按时结算

1)医共体内成立独立的“中心药房采购资金周转池”,由各成员单位统一划拨,专项用于中心药房药品带量采购,由牵头医院实行闭环管理,最大程度保障药款统一按时支付,确保药品配送及时。

2)医共体各成员单位每月定期将实际采购药品款支付给医共体牵头医院,由牵头医院向供货企业定期集中支付,药品采购交货验收及发票入库到付款不超过90天。

(二)加强基层药房“同质化”管理。

医共体牵头医院按照“建设标准规范、标识标牌规范、工作流程规范、药品管理规范”的要求,加强对基层卫生院药房常态化管理,强化对国家基本药物配备、抗菌药物管理与使用、重点监控药品使用、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等相关工作的检查指导,使其运行管理规范有序。

(三)加强药事管理与服务。

健全药品采购、储存、养护、调剂、及特殊药品管理,强化县域医共体药事管理,依托中医院临床药师办公室开展药事相关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将医共体成员单位一同纳入中医院临床药师点评,按照统一点评标准开展药事点评,按月和季度出具点评报告。加强对基层药剂人员的业务培训,定期组织药学人员到成员单位开展用药指导,提升服务能力,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安全。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引进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系统,促进“处方前置审核”,保证临床合理用药。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医院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全面贯彻落实有关政策要求,落实责任,积极推进中医院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积极构建县域医共体内药品有效保障供应机制,落实医共体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职责,针对药品遴选、采购、验收、保管、调配、付款等重点环节落实管理职能,强化药品供应机制,促进药物合理,认真做好具体实施工作。

(二)严格规范落实。药品供应保障和药物合理使用是医共体内涵建设目标之一,各医共体成员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范运作,确保医共体中心药房平稳、安全运行。

(三)切实加强合作。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是进一步健全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合作机制的重要内容,要切实加强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合作内涵,建立药事管理磋商机制,以满足基层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便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中心药房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合理用药水平和诊疗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