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帮助复工复产企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现复工复产企业平稳复工、正常生产、经营有序、管控到位,根据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转发国务院新冠肺炎联防联控机制第十二指导组关于切实做好企业防控工作提高抵御突发疫情能力建议的通知》(皖疫指秘〔2020〕21号)、宣城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复工复产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落实“五有”要求强化“五个责任”工作的通知》(宣疫控指〔2020〕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
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的技术指导,落实企业防控主体责任,推动防控重心下沉、关口前移,实现防病技能覆盖企业、防病知识融入员工,促进复工复产企业规范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提升复工复产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能力。
三、起草过程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企业复工复产需要,由市卫健委组织召开专家组会议,商讨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情防控相关工作,草拟出初稿,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市委办、市政府办审核,指挥部领导批准后,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
四、主要内容
(一)组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组,向企业派驻疫情防控技术指导员,开展复工复产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工作。
(二)明确企业防控工作措施,就企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教育、消毒消杀、食品卫生、环境整治、技能培训等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对返岗员工情况的摸底排查和管理提出要求。
五、落实举措
(一)市经开区管委会、经信局以及有关乡镇和市卫健部门密切配合,为派驻辖区企业的指导员提供工作条件,创造良好环境。
(二)企业安排专人负责联络接洽指导员,服从指导员的技术指导。
(三)市卫健委做好防疫指导员的选派和培训工作,指导员按照“指导、督促、服务”三结合的要求,重点指导复工复产企业落实“有防疫人员、有疫情检测点、有检测隔离点、有必备的医护用品、有严格的检测”“五有”要求,认真记录每次的检查情况、指导事项、防控建议等内容,并由企业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六:问:请您介绍下《方案》的创新举措
落实企业主体、行业监管部门、开发区及乡镇属地责任,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确保人民群众健康的前提下,推动经济次序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