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839U/202404-00031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名称: | 广德市财政局关于建立采购人信用承诺制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4-02 | 发布日期: | 2024-04-02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深化政府采购领域信用监督体系建设。即日起,各采购单位在实施项目采购时(不含电子卖场项目),需签署《广德市采购人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并在“徽采云”平台申报采购计划时以附件上传。
此承诺书作为市财政局审核采购计划的必备资料。未提供承诺书的采购计划不予审核。
本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
附件:《广德市采购人信用承诺书》
广德市财政局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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