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5675104660/202402-00047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文旅局(广播电视局)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公民 |
名称: | 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广政〔2024〕15号 |
生成日期: | 2024-02-07 | 发布日期: | 2024-02-07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广政〔2024〕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依法实施,周密组织部署,确保普查结果全面客观反映我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基本状况。
(二)目标任务。建立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和数据库,实现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机制,健全名录公布体系。完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机制,构建全面普查、专项调查、空间管控、动态监测相结合的文物资源管理体系。培养锻炼专业人员,建强文物保护队伍,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二、普查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范围:对我市范围内已认定登记的地上、地下、
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重点是对传统村落古民居、大遗址、革命文物、工业遗产等进行调查登记。
(二)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
三、时间安排
此次普查从2024年2月开始,到2026年6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普查标准时点为2024年4月30日。
(一)第一阶段。2024年2月—2024年4月。主要任务是建立普查机构,制定普查实施方案,按照普查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开展普查系统与数据采集软件操作使用培训等工作。
(二)第二阶段。2024年5月—2025年5月。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
(三)第三阶段。2025年6月—2026年6月。主要任务是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建立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向省、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普查成果,配合做好成果公布等工作。
根据普查结果,及时将重要的不可移动文物核定公布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
四、组织实施
成立广德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协调小组(不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审定我市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旅局(市文物局),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其中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市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方面的事项,由市财政局、市文旅局(市文物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数据底图方面的事项,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文物局)负责和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按照我市普查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动员本系统有关单位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协助研究解决普查中涉及本系统的重要问题。
各乡镇、街道要从实际出发,认真组织本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及社会力量等,积极配合市文旅局(市文物局)扎实做好本地文物普查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确保数据质量。市文旅局(市文物局)负责做好对普查工作的统筹和指导,会同各乡镇、街道加强普查质量控制,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严肃普查纪律,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普查人员要如实填报登记信息,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要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安全,对普查中涉及的国家秘密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二)严格落实责任。市文旅局(市文物局)要会同有关单位及属地建立健全文物普查责任体系,明确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责任;建立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在文物普查中,发现因人为破坏、监管不力等因素造成已登记文物遭破坏、撤销、灭失的情形,要依法调查处理,严肃追究责任,并及时将违法违纪线索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加强工作宣传。市文旅局(市文物局)及各乡镇、街道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强文物知识、法律法规、普查工作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文物的认知、对普查工作重要性的认知。加强与基层群众沟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营造支持普查、支持文物保护的浓厚氛围。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公示,及时向社会公布文物普查成果,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附件:广德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协调小组人员名单
广德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广德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协调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周 炜 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市委宣传部部长
江晓华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姚大军 市委宣传部
余 娟 市文旅局
谈志骏 市政府办公室
成 员:何福新 市委党史地方志室
李广宁 市发改委
钟 超 市教体局
沈 乐 市经信局
朱 健 市财政局
沈有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王德宏 市住建局
余桂芝 市交运局
陈孝兵 市农业农村局
吕齐洲 市水利局
王 立 市商务局
郑 珂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程 波 市统计局
方 俊 市林业发展中心
张 泉 市机关事务中心
柯德元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谭紫均 市文旅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
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文旅局,余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谭紫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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