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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德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16:44 来源:市税务局 字体:[ ]

国家税务总局广德市税务局2023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广德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广德市税务局联系(地址:广德市桃州南路190号,电话:0563-6022017,邮编:2422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广德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公开透明为原则,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通过广德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195条,及时公开各项税费政策及解读,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中小微企业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助力创新驱动发展。通过基层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欠税公告、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布办税指南、办税日历满足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需要。上半年1-6月电话接听15368次;下半年7-12月运营中心上线,共计进行人工互动16783次,其中在线互动3223次,电话互动12401次,留言互动270次,企业微信互动889次。2023年全年合计互动32151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执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以及落实相关工作要求。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相关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条例》要求,制定《广德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明确外网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职责等,分解任务到分局、股室。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必要公开项目,先由法制股、征收管理股、纳税服务股等相关股室做好数据归集审查,再由相应股室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办公室最终审核,集中扎口负责公布,保证“三审三校”。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广德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税务网站等政府公开主阵地,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在广德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安徽省税务局外网网站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非正常户”等主动公开栏目。强化新媒体公开水平,加大视频图解宣传力度,提升政策宣传解读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组成及职责。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发重点任务清单,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助力税收现代化发展。二是强化绩效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系统绩效考核,明确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职责,细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管理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日常巡查和督促检查,接受社会评议,及时问题整改,严格责任追究。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5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广德市税务局在政务公开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动态公开不够充分。二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在今后,将重点加强我局网站维护人员专业性培训,加强网站管理,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办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此外,我局在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做法,取得了实际成效。一是建设税费服务运营中心。采取混合集中模式,建立税费服务运营中心,逐步实现从“办税服务厅”向“税费服务运营中心”转变,由“实体窗口”服务向“云端窗口”服务转变。税费服务运营中心成立以来,截至12月10日,共发起人工互动12564次(其中在线互动2231次),人工互动成功率达94.75%,平均等待时长为0.06分,平均互动时长为5.38分,极大提升了我市“非接触式”办税水平。二是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推进情况。通过税务部门征纳互动、企业微信等平台作用,真正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新举措落实后,纳税人享受政策由原来跑3个部门、跑多次,精简为只需跑1次;办理时长由原来的15-30天,缩短到现在的3个工作日。三是构建税费服务诉求“一口收办”机制。我局推出“竹乡税务 码上行动”办税“云”地图,以静态二维码管理系统作为后台支撑,内置“税企直通车”“政策法规库”“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建言献策”等8大类便民服务“云码”,集政策咨询、意见反馈、投诉监督等税费事项为一体,实现了政策“指尖”共享、服务一点即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