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桃州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村,镇直各单位:
现将《2019年桃州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4月22日
2019年桃州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民政厅《2019 年安徽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宣城市民政局《2019年宣城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广德县民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广德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民救〔2019〕 57 号)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突出治理重点,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实地核查,提升整改实效”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我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扎实开展重点治理内容自查及整改工作
(一)开展作风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低保工作是否存在专项治理搞形式、走过场的问题,坚决纠正农村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二)开展低保认定把关审核工作。围绕近两年来新进低保申请,全面检查低保工作中是否存在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不敢担当,“宁可漏保也不错保”,申请把关不严,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申请审核时限过长,效率低下等问题。(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三)开展低保政策落实不到位排查整改工作。围绕2018年以来低保新增申请及我镇现有在册低保对象,全面排查低保是否存在“一刀切”简单化,“轮流保”“平均保”“息访保”“搬迁保”,村干部定低保(或以没有指标为名刁难群众),“举手投票定低保”等问题,及时做好不符合规定的低保对象出保工作。(责任单位:民政所,各社区、村)
(四)进一步落实近亲属备案制度。对低保经办人员和社区、村干部近亲属纳入低保情况进行备案,全面排查档案是否做到单独存放,重点抽查复核,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责任单位:民政所,各社区、村)
(五)加强低保工作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全面启动困难的重病、重残对象低保申报工作,全面排查困难重病、重残对象是否存在“漏保”问题,确保困难重病重残对象应保尽保。(责任单位:民政所,各社区、村)
(七)注重日常监督检查。扎实做好低保动态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新进低保入户调查走访工作,确保调查走访常态化、全覆盖,常年设置监督举报电话,着重解决好工作不深入、不持久、无实效等问题。(责任单位:民政所,各社区、村)
二、完善工作机制
(一)明确工作责任。镇民政所要突出主责主业,根据行动方案,进一步细化专项治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立联动机制。镇民政所、纪委建立联动机制,加强问题汇总,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本级纪委监委。
(三)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各社区、村要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确保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畅通无阻,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形成上下联动的快速响应机制,切实提高群众诉求的回应效率。
三、加强实地检查
(一)加强业务指导。对于专项治理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上报情况不及时的社区、村,镇民政所将加强实地指导,帮助分析问题,深入查找原因,督促及时整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大督办力度。在各社区、村设置举报电话接受监督,在民政所设置意见箱,会同镇纪委做好低保经办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的收集和查实工作,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有核实,群众举报事事有回音。
四、提升整改成效
(二)加大社会监督。镇民政所要通过各种公开渠道向社会及时公开低保政策、标准、对象信息,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附件1:
桃州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暨城乡低保对象
全面核查工作领导组
为扎实开展桃州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及全镇城乡低保全面核查工作,现将桃州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暨城乡低保核查工作领导组调整如下:
组 长:张绍玉
副组长:张 军
成 员:吴善平、李富海、马代林、胡 文、王晶慧
詹伏国、戴启峰、阮景秀、阮祥国、夏勇林
江植虹、杨大苗、陈 东、孙家贤、宋成义
濮阳胜、王青铭、徐 俊、孟 洁、蔡 军
尤四海、江 勇、周玉平、郭 赟、闵道科
陈雪松、程 莉、程国庆、鲁芬芬、何 娟
蔡 勇、石 成、倪进萍、江 锋、柳世海
张华武、余清龙、陈继平、李华忠、夏昌友
刘 燕、彭典兵、陈振建、陈来喜、李正军
黄玉祥、金新军、蔡章军、王 丽、孔祥楼
刘德华、汪普江、汪 敏、杨从艺、戴敦全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民政所,由詹伏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晓、万金晶同志任办公室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