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市财政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市财政局 > 政策解读 > 部门解读
索引号: 11341723003253839U/202312-00024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部门解读】《广德市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4-21 发布日期: 2022-04-21
索引号: 11341723003253839U/202312-00024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部门解读】《广德市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4-21
发布日期: 2022-04-21
【部门解读】《广德市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04-21 08:02 来源: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现将《广德市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发文依据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新修订印发的《安徽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皖财建〔2022〕48号)第二十六条“市级财政部门和供销社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报省财政厅、省供销社备案”。为此市财政局、市供销社共同修订起草了《广德市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以进一步明确我市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有关事项。

二、起草过程

1月20日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新修订印发的《安徽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皖财建〔2022〕48号)下发全省各市执行。根据省厅文件精神及局领导工作要求,市财政局积极会商市供销社,明确任务要求,确保文件起草顺利进行。4月,市财政局会同市供销社就省级资金管理办法主要内容进行讨论。结合我市实际,修订印发了广德市资金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17条,主要是根据省级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广德市实际重点细化了申报环节相关的流程及事项,具体如下:

第一章“总则”(共4条),明确了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制定的依据、专项资金管理部门的分工及分配资金流程

第二章“资金支持范围和方式”(共4条),明确了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支持方式、及禁止使用的范围。支持范围共四个方面:1.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2.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3.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4、财政部、全国总社委、政府确定的其他方向。支持方式分为三种:股权投资、贷款贴息、财政补助。禁用范围包括税费、人员经费及工作经费等经常性开支方面。

第三章资金分配和管理”(共2条),明确了专项资金的分配方式、分配方法。专项资金分配采用财政补助方式,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可采用股权投资方式。分配方法采用项目法。

第四章“项目申报和绩效管理、监督”(共4条),明确项目申报材料,企业对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明确了专项资金采用全面绩效管理,市供销社及县市区供销社要按照要求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评价等工作。

第五章“附则”(共3条),明确了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暂定实施期限三年,同时《广德供销社“新网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179号)废止。

四、下一步工作

按照实施细则相关要求,会同市供销社,组织开展2022年新网工程项目申报工作。

五、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机构:广德市财政局

解读人:广德市财政局经建科科长 陈茜

咨询电话:0563-6816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