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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亭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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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4698T/202105-00204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东亭乡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东亭乡2021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号: 东政〔2021〕53号
生成日期: 2021-05-19 发布日期: 2021-05-19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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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东亭乡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东亭乡2021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号: 东政〔2021〕53号
生成日期: 2021-05-19
发布日期: 2021-05-19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东亭乡2021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9 09:15 来源:东亭乡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东亭乡2021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东政〔202153

 

各村(社区)乡直有关单位:

《东亭乡2021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业经乡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东亭乡人民政府

20215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德市东亭乡2021年度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广德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广德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结合我乡地质环境特征和地质环境现状,特制定本年度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把防范地质灾害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工程”,依靠科技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同时按照“安全第一、常抓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自然和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以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以群测群治为主要手段,以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稳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搬迁避让与工程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搬迁治理,分类实施的原则;坚持“谁诱发、谁治理”,对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负责治理的原则;坚持地质灾害防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各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损失,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应急机构及职责

乡政府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由乡长任总指挥,由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乡领导、派出所所长担任副总指挥,农业服务中心、卫生院、派出所、财政所、市场监督管理所、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供电所、民政所、武装部、城管中队、有关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挥:段梦云

副总指挥:卢鹏飞  童晓翔

  员:余明明、郑光勇 廖军、王清钦、蒋伟、董建芬、程震、钦竟成、刘瑞荣、茅学军、吴启平、张猛、鲁帅国、丁瑶、李霞、李治芳、胡必胜、王明江、邱新祥、张乐敏、王俏。

(一)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乡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在地质灾害发生时,自动转为抢险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二)组织协调机构及其职责

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乡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由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乡长(卢鹏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郑光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为本乡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机构。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指挥部的命令和决策,处理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日常事务;协调、指导、监督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收集、汇报灾情并上报;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评估及应急技术处理。

(三)具体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5个工作组作为具体工作机构:

1.现场抢险组:乡政府成立现场抢险组,乡派出所、财政、民政、卫生、电力、电信等部门参加,负责抢救遇险人员、抢修工程、消除隐患;及时组织受到灾害威胁人员、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2.医疗救护与生活保障组:乡卫生、民政部门牵头,乡直有关部门和药品及医疗单位参加,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和所需药品及医疗器械的供应;制定并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指导灾区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

3.应急资金保障组:乡财政所牵头,农业服务中心负责落实政府安排的抢险资金、监督指导救灾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工作。

4.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组:农业服务中心牵头,民政、财政、通信、供电等单位参加,负责指导灾区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通信、供电、交通、水利等设施,指导灾区修复损毁的农田、林地及灾民住房重建,恢复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和教学秩序等。

5.调查监测组:乡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牵头,水利等相关单位参加,负责调查、核实灾情和险情,组织灾情或险情的监测评估,确定灾害等级或危险程度、激发条件,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或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建立健全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等。

    三、应急准备

乡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和部门职责,制定具体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做好应急救灾所需设备、交通工具、救灾物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准备、应急队伍和人员的落实,进行抢险救灾知识和技能培训。

乡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地质灾害调查监测组人员赶赴现场,调查、核实灾情或险情,提出应急抢险方案,报告乡政府准备或及时启动乡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乡政府根据需要启动并组织实施本预案,开展各项工作。

四、应急行动

1.灾害发生时,接到灾情报告后,乡政府及群众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及其他人员按预案设计的受灾群众的撤离路线和避让地点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并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通报和上报。

2.乡人民政府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指挥部各工作组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在相关部门的协助下,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会同建设、水利、交通、教育等部门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民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公安部门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社会治安工作;气象部门做好气象服务保障工作;通信、交通部门保证地质灾害应急通信畅通和救灾物资设备、药物、食品的运送。

3.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理的需要,乡人民政府可紧急调集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事后按规定处理);必要时,可以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并根据地质灾情和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统筹规定、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

4.乡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组织收集、整理信息,按规定向上级部门或政府报告,争取指导和支持。

5.按有关规定,经乡指挥部同意,报上级指挥部批准,新闻发布专门机构同意组织向社会发布灾情。

五、事后处理

灾情或险情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后,及时宣布结束灾害或临应急期,撤销地质灾害危险区,安排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由政府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