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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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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4863340777/202111-00128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其他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1-15 发布日期: 2021-11-15
索引号: 113417234863340777/202111-00128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其他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1-15
发布日期: 2021-11-15
【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5 16:59 来源:市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生态环境分局局长从家峰就《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进行解读。

问:请您介绍一下方案制定的背景及依据

答:为全面提升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特制定本通知。

问:请您介绍一下该文件制定的意义及总体考虑。

答:原环境保护部印发的《“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在前期取得很好效果。2020年4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台账和申报制度、转移制度、经营许可制度、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制度等提出了新要求;202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方案》根据上述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评估指标,为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提供重要参考。

问:请问该方案是如何进行研判和起草的?

答:根据宣城市局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由污防科拟文上报办公室,征求局领导班子意见后,提交局长办公会审核通过,交由办公室发文。

问:请您介绍一下方案的目标?

通过自查核实各单位危险废物产生及经营情况,并督促其在信息系统中进行如实申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同时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融入日常环境监管工作中,督促各企业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各项要求。

问:请问该方案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1.政务服务科要严格把关产生危险废物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涉及产生危险废物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要对照最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并结合建设项目主辅工程的原辅材料使用情况和生产工艺,强化工程分析,全面分析各类危险废物产生环节、种类、产生量、利用或处置方式,科学评价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量,以环境无害化、危废减量化为前提,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

2.污染防治科要统筹抓好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工作。建立并定期更新重点监管企业清单,将上年产生或贮存危险废物1吨及以上的单位,及时纳入重点监管名单,核实各单位危险废物产生及经营情况,指导督促企业全面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如实在信息系统内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贮存量、利用或处置量等相关信息,定期抽查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各项要求落实情况。依托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执行电子转移联单,实现信息化管理,定期组织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参加规范化管理培训,切实增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业主和相关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

3.执法大队要对辖区内重点监管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每年进行全覆盖检查(见附件);对年产生或贮存危险废物1吨以下的非重点监管企业定期开展抽查;督促相关企业严格依据《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自查,解决危险废物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针对日常检查、业务部门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建立清单,责任到人,及时跟进监督企业按要求整改到位。如发现企业有环境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问:请问该方案的创新举措是什么?

答:1.全局一盘棋,共抓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工作。政务服务科严格把关产生危险废物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大队分片区对辖区危废产生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污防科配合做好宣传指导工作,定期组织对危废产生企业开展规范化管理培训。

2.开展一对一定点帮扶指导工作。对于新建或小微的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大队联合污防科对其开展定点帮扶,现场指导帮扶企业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问:请问该方案的保障措施是什么?

答:各科室、执法大队全体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依法履职尽责到位,防止出现危废环境监管工作“死角”,严守环境安全底线。凡是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出现审批审核把关不严、履职不到位、不作为或乱作为、有案不查或者在查处过程中避重就轻和弄虚作假,纵容包庇甚至支持参与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程序上报市局纪检组,涉嫌职务犯罪的移交司法、检察机关依法处置,绝不姑息迁就。

问:请问下一步工作计划是什么?

答: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工作制度,落实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工作。

政策咨询部门:市生态环境分局污防科  联系人:段鹏  联系方式:6031052

政策解读部门:市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人:从家峰   联系方式:6975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