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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673 /202109-00149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9-02 发布日期: 2021-09-02
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673 /202109-00149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9-02
发布日期: 2021-09-02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1-09-02 15:39 来源: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雷志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农村五保户承包地、承包山、宅基地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有关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根据你们提出的建议,为加强对五保户“三权”管理,市委市政府将责成乡镇、村在办理五保户登记时,将农村“三权”情况进行详细登记造册,并对以后“三权”继承情况签订相关协议,明确权属。同时,加强遗产监管妥善处置到位,严防出现社会矛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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