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市生态环境分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政策法规 > 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3417234863340777/202107-0010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关于印发广德市2021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政办〔2021〕45号
生成日期: 2021-07-21 发布日期: 2021-07-21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113417234863340777/202107-0010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关于印发广德市2021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政办〔2021〕45号
生成日期: 2021-07-21
发布日期: 2021-07-21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广德市2021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1 15:29 来源:市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太极洞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德市2021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7月21 日










抄送: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分局。



广德市2021年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以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农村环境整治提质增效为主线,围绕稳步解决农村黑臭水体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协同推进生活污水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我市境内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完成新增11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完成整治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黑臭水体整治率达到80%、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完成率达到80%;村内环境干净整洁,没有生活垃圾、畜禽粪便等乱堆乱放问题;污染治理设施建成并正常运行;环境整治成效得到农民群众认可。

三、工作任务

(一)扎实推进农村环境整治。

1.开展11个行政村的环境整治(附件1)。各责任单位对整治村进行充分调研,按照整治达标要求拟定整治方案(须明确项目建设内容、投资估算等),填写附件1报至市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太极洞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8月10日)

2.按照《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环办土壤函〔2020〕411号)要求,开展整治工作自查自评,形成2021年度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自查自评报告,报至市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太极洞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1月15日)

(二)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排查整改。

3.全面开展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基本消除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完成破旧管网修复改造,建立健全管护机制。2021年完成新杭镇、柏垫镇、东亭乡3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任务。(责任单位:新杭镇、柏垫镇、东亭乡;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4.合理选择治理模式和工艺设备,结合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完成11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附件2)。完成治理的行政村内,60%以上的自然村生活污水基本完成治理,自然村内60%以上农户的生活污水得到收集处理或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各乡镇、太极洞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5.调查已建成设施运行情况并分类改造。组织辖区内乡镇政府驻地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大排查,同时结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南漪湖流域整改问题,针对设施停运破损、管网未配套、处理能力不符合实际需求、出水水质不达标等问题,分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改进措施、运维单位和完成时限等,确保已建设施稳定运行。各责任单位报送排查情况(附件3)和整改方案至市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祠山街道、升平街道、太极洞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

(三)稳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6.纳入省级监管清单的村(新杭镇丁家村),须通过政府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其黑臭水体治理动态,并以行政村为单位向村民公示,接受公众监督。(责任单位:新杭镇;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7.各乡镇、有关街道要严格按照治理方案开展黑臭水体治理(附件4),对新发现的黑臭水体及时纳入监管清单,加强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各乡镇、祠山街道、升平街道、太极洞管委会)

(四)加强项目入库和实施。

8.严格按照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和下发的重点任务,配套相应资金,精心谋划项目报市生态环境分局。市生态环境分局统一编制实施方案或可研报告申请入库,切实提高项目入库率。对已下达中央资金预算的项目,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和验收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祠山街道、升平街道、太极洞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分局;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

(五)强化工作调度。

9.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已对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作实行清单管理。我市将按要求对工作进展同步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对进展滞后的采取通报或预警提醒。各责任单位于每月15日前报送进展情况至市生态环境分局,于12月5日前完成任务验收,并将自查自评结果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分局。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定期在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可视化信息系统填报更新。(责任单位:各乡镇、太极洞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2月15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统筹实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工作任务,并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乡镇、街道,太极洞管委会要切实履行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主体责任,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整治成效。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资金补助,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强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深入广泛宣传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畅通“12369”环保热线、新媒体和各种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参与环境监督,营造全社会共同理解、关心、支持农村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考核问责。及时开展成效评估,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完成情况纳入乡镇和街道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的实施问责。




附件:1.广德市2021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清单

          2.广德市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调度表

          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情况表

          4.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调度表

          5.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工作方案

          6.农村环境整治指标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