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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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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4863340777/202107-00108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其他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印发<广德市 2021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7-21 发布日期: 2021-07-21
【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印发<广德市 2021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1 09:53 来源:市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人从家峰就《广德市2021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作如下解读:

问:请您介绍一下方案制定的背景及依据。

答: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根据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 年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问:请您介绍一下该方案制定的主要目的。

答:围绕稳步解决农村黑臭水体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协同推进生活污水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我市境内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问:请问该方案是如何进行研判和起草的?

答:部门结合我市实际,实地勘察论证后拟定初稿,由部门分管负责人审核,提交局长办公会审核通过,交由局办公室发文。

问:请您介绍一下方案的目标?

答:到 2021 年底,完成新增 11 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完成整治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 60%、黑臭水体整治率达到 80%、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完成率达到 80%;村内环境干净整洁,没有生活垃圾、畜禽粪便等乱堆乱放问题;污染治理设施建成并正常运行;环境整治成效得到农民群众认可。

问:请问该方案的重要举措是什么?

答:(一)扎实推进农村环境整治

1.开展11个行政村的环境整治。各责任单位对整治村进行充分调研,按照整治达标要求拟定整治方案(须明确项目建设内容、投资估算等)。

2.按照《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环办土壤函〔2020〕411 号)要求,开展整治工作自查自评,形成 2021年度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自查自评报告。

(二)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排查整改

3.全面开展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基本消除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完成破旧管网修复改造,建立健全管护机制。2021 年完成新杭镇、柏垫镇、东亭乡3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任务。

4.合理选择治理模式和工艺设备,结合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完成11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完成治理的行政村内,60%以上的自然村生活污水基本完成治理,自然村内 60%以上农户的生活污水得到收集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5.调查已建成设施运行情况并分类改造。组织辖区内乡镇政府驻地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大排查,同时结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南漪湖流域整改问题,针对设施停运破损、管网未配套、处理能力不符合实际需求、出水水质不达标等问题,分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改进措施、运维单位和完成时限等,确保已建设施稳定运行。

(三)稳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6.纳入省级监管清单的村(新杭镇丁家村),须通过政府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其黑臭水体治理动态,并以行政村为单位向村民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7.各乡镇、有关街道要严格按照治理方案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对新发现的黑臭水体及时纳入监管清单,加强动态管理。

(四)加强项目入库和实施

8.严格按照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和下发的重点任务,配套相应资金,精心谋划项目报市生态环境分局。市生态环境分局统一编制实施方案或可研报告申请入库,切实提高项目入库率。对已下达中央资金预算的项目,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和验收工作。

(五)强化工作调度

9.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已对 2021 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作实行清单管理。我市将按要求对工作进展同步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对进展滞后的采取通报或预警提醒。各责任单位于每月15日前报送进展情况至市生态环境分局,于 12 月 5 日前完成任务验收,并将自查自评结果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分局。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定期在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可视化信息系统填报更新。

问:请问该方案的创新举措是什么?

答: 在宣城市范围内率先推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维管理。制定《广德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按照“谁受益,谁负责”原则,建立乡镇运行维护、部门监督、市财政补助的管理模式。

问:请问该方案的保障措施是什么?

答: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统筹实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工作任务,并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乡镇、街道,太极洞管委会要切实履行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主体责任,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整治成效。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资金补助,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强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

深入广泛宣传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畅通

“12369”环保热线、新媒体和各种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参与环境监督,营造全社会共同理解、关心、支持农村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问:请问下一步工作计划是什么?

答:强化工作调度和推进力度,按时序进度统筹推进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




政策解读部门:市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人:从家峰   联系方式:6975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