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市住建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市住建局 > 政策解读 > 部门解读
索引号: 11341723564961173C/201909-00079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文字解读】《广德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监管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9-20 发布日期: 2019-09-20
索引号: 11341723564961173C/201909-00079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文字解读】《广德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监管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9-20
发布日期: 2019-09-20
【文字解读】《广德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监管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9-20 08:56 来源: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德市关于印发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广政〔2019〕4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监管工作,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监管对象及范围

广德市凡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建筑工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监管应按本实施细则规定组织实施。

三、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体系

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体系包括建设单位职责、建筑企业职责以及监理企业职责。

四、监管银行主要职责

拟开展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监管和工资代发业务的本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监管银行)应与市住建局签订监管合作协议,与市监管平台联网。监管平台公司应主动对接本市监管银行,做好技术方面服务,监管银行登录监管平台,将监管银行基本信息录入后,市住建局将监管银行名录在监管平台上公布,供建设单位、建筑企业开设监管账户时自主选择。

五、创新举措

该《实施细则(试行)》明确进一步健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

六、主管部门监管职责

1.市住建局应会同市人社局对建筑企业和建设项目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约谈相关责任人;约谈后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列入重点监管范围并提请有关部门进行问责。市住建局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列入工地日常巡查内容和标准化工地考核内容。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可作为有关部门处理建筑工人劳动纠纷的依据。

2.市住建局应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加强对本市行政区域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日常检查,对涉及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相关投诉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对涉及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欠薪等侵害建筑工人劳动保障权益的,由市人社局会同市住建局依法处理;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能的违法问题或案件线索,应按职责分工及时移送处理。

3.市住建局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企业及个人弄虚作假、漏报瞒报等违规行为,应予以纠正、限期整改,录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并及时上传相关部门。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可通过曝光、核查企业资质等方式进行处理,存在工资拖欠的,可提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并将相关不良行为记入企业或个人信用档案,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对切实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建筑企业给予支持,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可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严禁任何单位、部门、个人借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名义,指定建筑企业采购相关产品;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增加企业额外负担。对违规要求建筑企业强制使用某款产品或乱收费用的,要立即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进行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