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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滩镇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1723003254700E/202406-00079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文机关: 杨滩镇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成文日期: 2024-06-14 发布日期: 2024-06-14
发文字号: 杨政秘〔2024〕21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杨滩镇农村工匠参与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管理办法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索引号: 11341723003254700E/202406-00079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文机关: 杨滩镇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成文日期: 2024-06-14
发布日期: 2024-06-14
发文字号: 杨政秘〔2024〕21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杨滩镇农村工匠参与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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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政秘202421

 

杨滩镇农村工匠参与小额公共资源交易

活动的管理办法

 

 

各村(场)、社区:

为切实拓宽我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参与主体,增加零星小微简易项目的竞争性,激发农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乡村振兴。根据零星小微交易项目特点和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基本原则

在坚持《广德市限额以下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活动指导意见》(广公委〔2024〕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工匠参与乡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指导意见》(广公委〔2021〕1号)等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放宽竞争主体,简化交易程序,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探索推行符合条件的农村工匠参与我镇零星小微简易项目交易活动,建立健全建筑企业和农村工匠均可参与零星小微简易项目建设的竞争体系。

二、运行机制

(一) 交易范围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应由相应资质企业参与竞争。30万元以下的零星小微简易项目允许符合要求的农村工匠参与竞争。

1、村内硬化混凝土路面;

2、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景观节点、绿化、非卫生厕所改造、围墙等附属设施;

3、农村河沟、沟渠、水塘疏浚清淤,渠沟塘岸驳岸加固;

4、土地整治、复垦及土方平整等;

5、二层及以下砖混结构房屋;

6、其他安全系数低、工艺简单、施工难度小的工程。

(二)交易平台杨滩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三)人员要求

1、入库农村工匠需具备相应的施工技能,必备的施工设备及施工机具。

2、具有独立完成承包项目的经济能力,从事工程建设项目2年及以上,身体健康。

3、未被各级行政机关单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列入农村工匠。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在镇辖区内参与或承担的镇村项目,被镇直机关部门或村(场)社区反映,存在合同毁约不履行协议或项目违反规定长期不报变更、验收、审计等违纪违法行为,同时经调查确认属实的;

5)个人征信信用较差的。

4、鼓励符合条件的村级集体服务实体参与。

三、工匠入库程序及管理

)个人申请。符合上述第(三)款 “人员要求”条件的农村匠人自行向杨滩镇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地的村(场)社区填报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资料,原则上每村(场)社区不超过2名。

)资格审查。经所在村(场)社区预审通过后,填写《杨滩农村工匠申请审核表》(附件1),报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集汇总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公示。

)核准入库。资格审查后,报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组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入库,并核发入库证书(附件2)。入库前,需签订入库协议(附件3),明确相关权利和义务,农村工匠对所承揽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负总责。农村工匠入库时,需办理建筑工程相关人身伤害意外险,降低安全、履约等风险。

库内监管。

1、镇村两级要严格执行两级审核机制,确保入库农村工匠符合要求。

2、建立农村工匠库考核机制,加强人员履约、施工过程、交易活动等工作的监管,实行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附件4、5)。原则上每年对库内农村工匠适时补充更新一次,同时将有违反杨滩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或不适合继续承担杨滩镇零星小微简易项目的农村工匠清理出库。

3、农村工匠所承建的项目,应当依法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明确质量安全责任、质量保证期限等。

4、原则上每年组织对入库农村工匠培训,重点学习施工质量、安全防范等内容,切实提高农村工匠的职业道德修养、安全施工技能、管理水平等各方面的能力。

四、交易程序

招标单位提交编制控制价申请后,由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领导组办公室委托代理公司编制招标文件,同时在指定网站发布交易公告。符合要求的农村工匠凭入库证书在规定时间和现场携带入库农村工匠身份证和入库证书原件参与竞争(下浮率采用摇号方式在3%-7%区间确定)。

五、项目管理

(一)项目申请和备案。需农村工匠参与的零星小微简易项目,业主单位必须填写杨滩镇农村工匠小额交易申请表,同时报镇主管部门审查。经审查确认可由农村工匠参与的,按照相关审批程序办理。同时实行项目备案制,即项目中标后到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农村工匠入库证书原件押证,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证书。严禁在施工期内,单个农村工匠同时承建多个的零星小微简易项目,一般不超过两个。(已完工待验收项目,如非施工方自身原因造成无法验收,经主管部门出具相应证明后,可参与项目投标)

(二)规范操作。项目签订时,中标的农村工匠需提供施工班组所有人员保险证明。此外,农村工匠要参照《杨滩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杨政秘〔2023〕8号)等有关规定要求,参与做好履约保证金缴纳、合同签订、验收、审计、资金结算、预留质量保证金等各环节工作。工程结算由承建的农村工匠据实结算并开具相应税票。

(三)交易要求。

1.严禁入库农村工匠出租、转让、借用竞争资格,严厉打击串通、弄虚作假等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经核实,有此行为的,待相关部门处理完成前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2.严禁随意变更工程量,经核实,有此行为的:

1)如工程审核价超出中标价5%的,暂停其投标资格1个月;

2)如工程审核价超出中标价10%的,暂停其投标资格3个月;

3)如工程审核价超出中标价20%的,暂停其投标资格12个月。

3.对未按规定进行施工,工程质量不合格,履约不到位,不配合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领导组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检查等行为进行处理的,待相关部门处理完成前不得参与投标活动,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入库资格,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补充说明

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适用《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工匠参与乡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指导意见》(广公委〔2021〕1号)文件,具体由杨滩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本办法。

本管理办法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杨政秘〔2023〕9号文件同时废止。

 

 

 

 

 

 

  杨滩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4日


附件1                          编号:

杨滩镇农村工匠申请审核表

   

 

照片

身份证号码

 

户籍或居住所在村

 

从业经验情况

 

具备相应的施工技能

 

具备施工设备及施工机具清单内容

 

具有独立完成承包项目的经济能力

是否被各级行政机关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申请人承诺

我承诺以上信息属实。并承诺:珍惜名誉,确保工程质量。

                  承诺人:

                               

所在村(场)、社区  审核意见

  情况属实,同意上报。

(公  章)         字:

                               

小额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

审定意见

 同意入库

(公  章)

                               

(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工匠本人提供近两年来工程建设从业经历证明如竣工验收报告或审计报告等、经济能力证明、体检单、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杨滩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

 

 


资格证书             

 

 

 

 

   :               

身份证号码:              

 

 

杨滩镇发布
发布时间:2024-06-14 09:54 信息来源:杨滩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