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MB1K41347Q/202302-00047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文机关: | 祠山街道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成文日期: | 2023-02-27 | 发布日期: | 2023-02-27 |
发文字号: | 广祠办〔2023〕43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祠山街道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 | 无 | 政策咨询电话: | 无 |
索引号: | 11341723MB1K41347Q/202302-00047 |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发文机关: | 祠山街道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成文日期: | 2023-02-27 | ||
发布日期: | 2023-02-27 | ||
发文字号: | 广祠办〔2023〕43号 |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祠山街道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 | 无 | ||
政策咨询电话: | 无 |
各社区、村,街道相关部门及二级机构:
现将《进一步加强祠山街道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祠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进一步加强祠山街道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厘清街道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控,现就进一步明确街道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相关职责分工事项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按照市里指导、街道主责、村级联动的总体思路,推进各级各部门职责更加明确,分工更加清晰,权责更加对等,责任更加落实。
(二)坚持依法依规。按照权责法定的要求,以法律法规、“三区三线”划定、有关政策规定为依据,全面梳理辖区内各级各部门在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全流程中的职责,落实责任主体。
(三)坚持利民便民。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进一步简政放权,通过简化审批流程、下放监管事权,既满足农 民生产生活需求,又管住管好农村宅基地及农房建设。
二、审批权限及流程
定期召开祠山街道农村宅基地审批会,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会议由祠山街道农村宅基地管理与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召集,相关包点领导、城乡管理部、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综合执法办公室和相关社区。村书记及具体经办人员参加,如涉及森林公园范围内建房申请还需森林公园管理处负责人员参加,城乡管理部负责会议内容整理汇报,经会议审议并形成会议纪要,作为宅基地审批的初步依据。
(一)森林公园规划区、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的建房申请。由森林公园管理处受理并出具审批意见,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城乡管理部进行进一步核实审批,由社区、村网格长负责监管,发 现问题及时上报街道城乡管理部,由城乡管理部对接森林公园管理处及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房申请。由社区、村将申请相关材料上报至街道收文,再由街道统一上报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对于已经审批的此类农民建房,由社区、村网格长负责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至街道城乡管理部,由城乡管理部上报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建房申请。由社区、村将申请相关材料上报至街道收文,由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核实地类、规划,由城乡管理部负责建立档案,牵头审批,公示,核发开工通知书、规划许可证、建设前放线等工作。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日常巡查,社区、村网格长确保建设过程中做到“三到场”,做好建房全过程的监管工作。
三、职责分工
成立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下各部门分环节牵头抓总、按分工各负其责”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责任体系。在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环节中,各级各部门分工职责如下:
(一)村民小组:负责对申请人是否满足申请条件、宅基地
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是否符合规定标准,初审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中签署意见,并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公示等材料交村民委员会审查。
(二)村级层面:负责做好与村民组资格审查的衔接。负责
对村民小组或村民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的意见等进行审查,确定是否“一户一宅”。审查通过的,在《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中签署意见,盖章后报街道办事处收文。村级必须对所属意见负责,如查不属实,该村农村宅基地考核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建设过程中由网格长负责,确保建设过程“三到场”,做好监管。
(三)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涉及国土空间规划(含村庄规划) 编制、不动产登记地类核查、农村宅基地地类测绘、审核及报批,规划核查等工作由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牵头负责。
(四)城乡管理部:涉及农村宅基地使用、流转、纠纷处理、宅基地合理布局,农村宅基地审批面积及审批后放线,包括涉及农房设计图集编制、质量安全、建筑风貌管控、核发开工通知书、乡村规划许可证,由街道城乡管理部牵头负责,并定期报送宅基地审批台账。
(五)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对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后的监管巡查工作,城乡管理部积极配合协助提供审批材料。
附: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2月27日
附件:
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平(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第一副组长:张连欢(办事处副主任)
副 组 长:朱宗维(党工委副书记)
马 达(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龚发平(党工委委员)
姚 丹(党工委委员)
戴 航(党工委委员)
虞崇叶(党工委委员)
张 军(办事处副主任)
组 员:王 娟(城乡管理部)
曾宪锋(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李 强(综合执法办公室)
胡大成(清溪社区党委书记)
程 利(凤凰社区党委副书记)
孔祥楼(山关村党委书记)
金兴华(白洋村党委书记)
陈佳忍(白桥村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