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祠山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1723MB1K41347Q/202303-00068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文机关: 祠山街道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成文日期: 2023-03-13 发布日期: 2023-03-13
发文字号: 广祠办〔2023〕55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祠山街道耕地恢复及土地整治办法(试行)》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索引号: 11341723MB1K41347Q/202303-00068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文机关: 祠山街道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成文日期: 2023-03-13
发布日期: 2023-03-13
发文字号: 广祠办〔2023〕55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祠山街道耕地恢复及土地整治办法(试行)》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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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村,街道各部门:

《祠山街道耕地恢复及土地整治办法(试行)》业经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祠山街道办事处 

2023313

此件公开发布

 

 

 

 

 

祠山街道耕地恢复及土地整治办法(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有效增加耕地面积,在严格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基础上,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土地开发复垦补充耕地等土地整治工作,是缓解土地供需矛盾、保红线促稳定的重要举措。为加快流失耕地恢复和土地整治工作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耕地保护意识,确保增加耕地面积,结合祠山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祠山街道行政区域内耕地恢复及土地整治工作办法。

 

第二章  耕地恢复补助标准

第三条 定义。在祠山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内,第二次国土调查地类为耕地,而在第三次国土调查为林地、园地养殖水面和其他非耕地的均属流失耕地找回范围。

第四条 补助标准及方式。由其土地承包人或承租人积极主动的配合复垦成耕地的街道给予补助。

(一)对坑塘水面和养殖水面的地块,恢复成水田的,补助1500元/亩(含养殖水产品移塘费用);

(二)对林地、园地及其他地类的地块恢复成水田的补助2000元/亩(含青苗及移栽费用);

(三)对耕地恢复数量达到任务数100%的,另补助2000元/亩;

(四)受益人获取补助资金后,要加强后期管护,确保种植农作物,做到“谁复垦、谁受益、谁耕种、谁管理”。

 

第三章  土地整治具体内容

第五条 整治类型。土地整治包括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土地开发复垦补充耕地。

第六条 整治条件。土地整治项目必须符合相应地类和整治专项规划。

第七条 整治标准。需要获取政府财政补助资金的地块,必须先由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认定符合整治条件,整治地块平整度、耕作层厚度、灌溉条件达到水田标准。

第八条 补助办法。复垦完成后并通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的按照30000元/亩的标准补助(含青苗)。补助资金由祠山街道拨付给涉及的社区,村。社区、村自行拨付复垦工作实际发生的人工机械,青苗等费用。

第九条 后期监管。耕地恢复和土地整治项目增加的耕地面积,要签订补助及监管协议,将永久作为耕地耕种,不得撂荒、种树、种茶,更不得违规占用建设。

第十条 保障服务。街道城乡管理部积极配合指导种植户种植高产、优质粮食作物品种,符合条件的可以将该地块纳入高标准农田整治范围,确保道路畅通、旱涝保收,主动协调办理符合农业产业政策的相关补助。

 

第四章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祠山街道发布
发布时间:2023-03-13 15:44 信息来源:祠山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