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4567Y/202203-00166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文机关: | 新杭镇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成文日期: | 2022-03-17 | 发布日期: | 2022-03-17 |
发文字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新杭镇规范细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推荐工作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 | 新杭镇公管办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3-6089560 |
索引号: | 11341723003254567Y/202203-00166 |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发文机关: | 新杭镇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成文日期: | 2022-03-17 | ||
发布日期: | 2022-03-17 | ||
发文字号: | 无 |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新杭镇规范细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推荐工作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 | 新杭镇公管办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3-6089560 |
新政〔2022〕12号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代理机构:
现将《关于新杭镇规范细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推荐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新杭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7日
关于新杭镇规范细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推荐工作的通知
规范细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推荐工作,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是落实《关于印发新杭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发[2021]24号)文件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推荐,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紧密结合代理机构考核结果运用、注册运营时间、受业务主管部门处分等情况,予以综合考虑。推荐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要求。
一、2021年新杭镇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已正式实施公布。具体为,考核排名前10名的代理机构,代理项目资金额度不设限。考核排名第11名至第18名的代理机构,代理项目资金额度限1000万元以下(估价)。考核排名第18名以后的代理机构,代理项目资金额度限100万元以下(估价)。同时,代理机构年终考评分应不低于70分,低于70分的,暂停在新杭镇区域三个月代理项目资格;考评分低于60分的,不得参与新杭镇项目招标(采购)代理。
二、注册运营时间1年以下的,代理项目资金额度限100万元以下(估价)。注册运营时间1年及以上的,2年以下的,代理项目资金额度限1000万元以下(估价)。注册运营时间2年及以上的,代理项目资金额度不予设限。
三、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受到广德市数管局或以上主管部门,或受到新杭镇业务主管部门或纪检部门处分并在处分期内的,不得参与新杭镇项目招标(采购)代理。
四、项目分配办法:1、建设(采购)项目估价在100万元(不含)以下的,由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在登记备案代理机构权限名单内推荐。2、建设(采购)项目估价在100万元及以上至400万元(不含)的,由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分管领导、办公室成员会议择优推荐。3、建设(采购)项目估价在400万元及以上至1000万元(不含)的,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参与摇号范围为考核排名前18名的代理机构,凡摇号中签单位将不再参与该估价范围内的项目摇号,直至全部单位中签后进入下一轮,时间限为一个考核年度。4、建设(采购)项目估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参与摇号范围为考核排名前10名的代理机构,凡摇号中签单位将不再参与该估价范围内的项目摇号,直至全部单位中签后进入下一轮,时间限为一个考核年度。特殊情况一事一议。最终业主与代理机构签订代理合同后方可实施代理活动。
五、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