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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垫镇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17230032546638/202003-00058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文机关: 柏垫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基本民生 农民
成文日期: 2020-03-19 发布日期: 2020-03-19
发文字号: 柏政〔2020〕38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柏垫镇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索引号: 113417230032546638/202003-00058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文机关: 柏垫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基本民生 农民
成文日期: 2020-03-19
发布日期: 2020-03-19
发文字号: 柏政〔2020〕38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柏垫镇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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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柏垫镇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38                       

 

各村(社区):

为推进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质〔20205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现将《柏垫镇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柏垫镇人民政府

2020319

(此件公开发布)

 

柏垫镇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虽然近年来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稳中向好态势,但是使用禁用药物、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兽)药、违反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为推动食用农产品生产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质量安全意识,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制度。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创新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体系,在全镇范围试行合格证制度,督促种植养殖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探索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整体推进、因地制宜。按照全国一盘棋思想,抓大带小,聚焦药残,蹄疾步稳。坚持在全镇范围内统一试行,统一合格证基本样式,统一试行品类,统一监督管理,确保试行范围规定的主体全覆盖,实现在全国范围内通查通识。

(二)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明确试行主体,选择农产品市场供给率高、商品化程度高的种植养殖生产者。聚焦试行品类,选择消费量大、风险隐患高的主要农产品。

(三)广泛发动、逐步完善。加强合格证宣传发动,加强宣讲培训,让合格证制度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开展学习交流,边试行、边改进,发挥经验放大效用。

(四)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负责督促指导合格证开具和出具工作,同时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协调配合,逐步实现合格证制度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

三、试行范围

(一)试行区域:全镇范围。

(二)试行主体: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列入试行范围,其农产品上市时要出具合格证。鼓励小农户参与试行。

(三)试行品类: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

四、开具要求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并出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

(一)基本样式:全国统一合格证基本样式,内容包含以下信息: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重量)、种植养殖生产者信息(名称、产地、联系方式)、开具日期、产品品牌(认证标识)、监测检测信息、承诺声明等。鼓励有条件的主体附带电子合格证、追溯二维码等。合格证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产品质量监管局统一印制,免费供生产主体领取使用。

(二)承诺内容:种植养殖生产者承诺不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及非法添加物,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农药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合格证真实性负责。对于重金属、生物毒素等主观不可控因素暂不纳入承诺范围。

(三)开具方式:种植养殖生产者自主开具,一式两联,一联出具给交易对象,一联留存备查,留存期为一年。

(四)开具单元:有包装的食用农产品应以包装为单元开具,张贴或悬挂或印刷在包装材料表面。散装食用农产品应以运输车辆或收购批次为单元,实行一车一证或一批一证,随附同车或同批次使用。

五、实施步骤

(一)抓紧部署启动。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村(社区)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抓好组织发动、指导服务等工作,确保辖区内所有试行主体按要求真实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二)建立主体名录。对照试行主体和品类要求,各村(社区)要抓紧建立健全本辖区种植养殖生产经营单位名录数据库,包括种植养殖生产者名称、地址、类型、生产品种等信息,确保试行范围规定的主体全面覆盖。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结合信息化手段实现电子化管理。

(三)加强培训指导。探索建立合格证领取发放机制,将合格证与农产品质量监测、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抽检等有机结合,农业主体领取情况要记录存档。要充分发挥乡镇监管站、村两委和村级协管员作用,将合格证制度告知书、明白纸发放给辖区内所有种植养殖生产者,做好对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开具主体的指导服务,推动合格证制度全面试行。

(四)强化监督检查。镇农服中心农产品监管站将适时开展合格证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严防虚假开具合格证、承诺与抽检结果不符等行为。对于虚假开具合格证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并纳入信用管理。全镇农技人员要主动开展指导服务,及时帮助种植养殖生产者查找原因、整改问题。

(五)集中宣传引导。广泛开展合格证制度宣传,特别是在生产基地、农村主要路口等显著位置摆放宣传展板、张贴相关宣传彩图,做到醒目易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落实合格证制度的共治氛围。

 

柏垫镇发布
发布时间:2020-03-19 15:45 信息来源:柏垫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