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市人社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人社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0 15:26 来源:市人社局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使用数据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广德市人民政府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德市人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德市行政便民中心10楼,电话:0563-6022926,邮编:2422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广德市人社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规定及《政府信2025年广德市人社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规定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提升公开质量为核心,以数字化平台建设为支撑,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

围绕人社业务重点工作,持续深入推进人社领域信息公开,2025年,“广德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45条,网民关注量达38577人。广德市人社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309条,点击量达103720人次。在人民网、新华网、央广网等媒体上刊发相关工作报道50篇。举办新闻发布会1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共计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且均已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完成办理,未收到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后续,我局将持续秉持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规范,有条不紊地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全力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置于重要位置,严格落实“三审”机制,依照法律法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合规性与安全性。依据《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政务公开主要任务分解表》,明确并压实发布主体责任,为全年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清晰指引与有力保障。严格落实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全年未出现因信息发布不当引发的舆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进行系统性整合优化,充分凸显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核心枢纽地位。建立常态化已公开信息风险排查机制,安排专人定期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全面梳理与审查,一旦发现已失效或无需长期留存的信息,立即进行清理,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与准确性。积极筛选权威、准确的政策解读内容,通过政务新媒体平台进行广泛转发与转载,拓宽政策信息的传播渠道,提升政策知晓度。

(五)监督保障

持续发力优化内部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各科室在政务公开领域的职责分工,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加强工作衔接与沟通效率,在各科室增设信息公开工作联系人,搭建起信息传递的快速通道。同时,制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各项任务的目标要求、责任主体与时间节点,保障工作有序推进。针对政务公开及网站监测中发现的问题,秉持严谨负责的态度,建立问题台账,逐一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与整改期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全年未发生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在持续推进中取得进展,但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改进。

当前,信息公开全面性仍有不足。部分领域信息覆盖不完整,一些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关乎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信息,如重大项目风险评估、财政资金具体使用明细等,公众难以全面掌握真实状况。同时,信息类别不够丰富,多聚焦于常规政策与工作动态,对行业发展规划深度解读、公共服务质量量化评估等专业性内容公开较少,无法充分满足公众多样化信息需求。

信息公开及时性欠佳的问题也较为突出。信息更新频率较低,部分政府网站栏目长期“沉睡”,政策法规、工作进展等信息陈旧过时,与实际情况脱节,降低了信息的实用价值。在应对突发事件时,应急信息发布滞后,未能第一时间向公众通报事件进展、处置措施等关键内容,容易引发社会猜测和恐慌,影响政府公信力与社会稳定。

针对上述问题,政府积极采取改进措施。在增强全面性方面,全面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制定详细公开目录,明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围与深度。除常规信息外,加大对重大决策、民生项目、财政资金等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丰富信息类别,提供更多专业、深入的信息服务。

提高及时性上,建立信息更新长效机制,明确各栏目更新频率与责任主体,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信息自动提醒与推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信息发布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发布流程与时限,确保在第一时间向公众准确通报事件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紧密围绕康养名城建设目标,大力推进就业创业培训信息公开。精心组织各类就业创业培训活动,并及时公开活动详情,进一步优化就业创业环境。二是扎实做好就业帮扶、社会保险待遇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等民生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同时,及时发布重点群体就业动态以及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三是高度重视事业单位、三支一扶公开招聘方面的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及时公开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招聘程序、考试结果等关键信息,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