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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广德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通知精神,现公布广德县粮食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德县粮食局办公室联系(邮编:242200;电话:0563-6022971;地址:广德县政务便民中心3楼)。
一、概述
2014年,县粮食局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按照县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统筹部署各项工作。
县粮食局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根据工作实际,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二)拓展渠道,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1.进一步完善我局党务、政务公开栏和部门网站,按规定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
2.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深化内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年内全面推进部门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要依托政务网站主动公开我局政府信息。
2014年,通过广德县粮食局政务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43条。在局机关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我局人事、财务、决策等应公开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没有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同时没有公开任何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没有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进步,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和规范,有时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在以后工作中,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对全县粮食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切实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