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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县物价局2014年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14 00:00 来源:物价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要求,现就县物价局201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2014年,县物价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有关要求,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职责,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信息公开行为得到全面规范,进一步增强了价格工作的透明度。与此同时,县物价局以信息公开为重要抓手,充分利用价格信息资源引导生产、流通和消费,服务企业和群众。具体情况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价格工作要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有部署、有分工、有责任、有考核。在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科室,局各科室各负其责,积极协作,有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各科室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科室内部指定专人负责相应工作,保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出台《广德县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了组织分工和各有关科室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主要职责、任务,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工作流程,统一了信息公开的时限和方式,确定了监督和保障的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针对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增设了实时发布程序,确保在价格政策出台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三是开展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考核。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德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广政办[2011]33号)要求,对照考评办法认真开展内部自查。
(三)丰富服务载体。一是完善网上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拓展价格信息网上公开渠道,主动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价格管理领域的政府信息,完善县政府信息公开中的相关价格工作内容。进一步发挥广德物价局门户网站的传播优势,将其作为主要的信息公开载体,快速、广泛发布各类价格服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通过物价局工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是门户网站“广德县物价局网站”发布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办事指南6条;政策性文件类信息、工作动态、价格监测类信息、公告通知、政策解读、党务公开等信息,合计月600余条,公众并可通过物价局门户网站的“价格政策”栏目查阅并检索县物价局价格政策相关信息。2014年,对物价局网站进行升级改版,改版后的新网站将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途径。
(二)通过广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本单位信息情况。全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的部门公开子栏目中,共发布价格政务及有关信息百余条。
(三)通过报刊等媒介主动公开价格信息情况。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具有一定规模、影响程度较大的超市开展“价格比三家”活动,并在《今日广德报》开辟专栏确定每个月第二个周五发布列入“价格比三家”活动部分关系居民生活相关的主副食品价格信息,2014年共发布活动信息36篇。
三、市长热线和政民互动情况
自县长热线和政民互动运行以来,及时认领本局的来件信息,在规定时限内给予网民回复,并将回复内容及时反馈至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一年来累计认领并回复市长热线和政民互动咨询投诉件共计22件,办结率达100%。
四、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建设
电子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是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重要举措,我局对此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按排专人负责,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非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非行政许可行政审一站式受理,建立了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行政审批效能较高。我们对照《基本目录》,结合物价工作实际,出台并公布了《广德县物价局行政职权目录总表》,其中,非行政许可审批30项,行政处罚35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3项,其他权力3项。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物价局行政许可证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八公开内容的通知》皖价审[2013]8号文件规定,认真梳理非行政许可审批职权事项,即:1、权限范围内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2、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核发;3、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4、服务价格登记证核发,并对每项行政职权事项的行使依据、办理主体、受理条件、法定期限等基本信息进行认真填写上报,还制定了“权力运行流程图”、 事项岗位说明表、事项服务表格清单和廉政风险等级目录等材料,现已通过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核,在市政府统一电子政务平台上进行的信息公开。
五、推行价格公开,做好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建设。除通过本单位网站公开办事程序、要求等内容外,所有制定和调整的价格在局网站上进行公布,重点公开水、电、气等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价格,对水价、压缩天然气等价格制定和调整,及时组织召开听证会,并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工作进程,最大限度地收集社会各方面的反映、意见。
对涉企收费进行清理,9月份以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及我县政府办《关于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政办秘[2014]189号)精神,致力于构建项目法定、权责一致、简政放权、公开透明的收费监管体系,成立了县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物价局,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和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进行了清理规范,编制了《宁国市涉企收费清单》,并向社会公示,通过采取保留、取消、缓征和降标等措施,重新确定在我县执行的涉企收费项目,并明确服务责任和监管责任,以进一步减少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努力为地方经济发展营造优良的价费环境。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信息公开不是很及时,考核与约束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强信息公开机制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及时公开信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考评,实行有效监督。完善各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提高机关工作透明度。
(二)完善信息公开配套措施。提高本局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流程,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转。
(三)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动态发布我市价格工作信息内容。依照便民、利民的原则,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以公开促进服务、促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