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
现将《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3月14日
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对比较突出的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关于“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烟草、医药、基建工程和招投标等领域腐败问题”的部署安排和省纪委监委部署要求,按照省、宣城市、市纪委监委文件精神和广德市委、市政府要求,根据《广德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立足我局工作职责,决定自2024年2月起,开展为期一年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将专项整治作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坚决清除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的沉疴顽疾、查办乱象背后的腐败问题、整肃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推动改革创新、完善制度机制、强化行业监管、规范市场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为广德打造桥头堡、争当排头兵,奋力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列提供坚强保障。
二、组织保障
成立局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我局专项整治工作,研究、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阮永海(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吴红胜(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祥伟(党组成员、副局长)
程再银(党组成员)
李 冰(党组成员)
肖 峰(党组成员)
成 员:吕 健(产权交易科科长)
汪光荣(市场监察科科长)
张 蒙(办公室主任)
钱阳阳(建设工程科科长)
黄 飞(政务数据服务科副科长)
劳祖旭(市场监察科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建设工程科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钱阳阳同志任联络员,负责对外联络、信息报送等工作。
三、整治范围
2017年以来工程建设招标主体(党政机关、团体组织、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使用财政性资金、国有资金等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含信息化建设项目)中存在的腐败、责任和作风问题(含限额以下),重点紧盯住建、交通、农业、水利、城管等基建工程项目及园区、国企、学校等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对发现的2017年以前工程建设招标项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也应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四、重点任务
严格按照全市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任务,做到“十聚焦、十查处”。
1.聚焦检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对比较突出的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等重要要求,严肃查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腐败问题,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2.聚焦检查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度贯彻执行情况,严肃查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执行不力、有意规避制度等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问题。
3.聚焦检查履行领导、管理、监督责任,贯彻“思想大解放、环境大优化、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任务大落实”,持续深化“一改两为”,破除各类“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整治违反客观规律大干特干、举债搞“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新形象工程”等情况,严肃查处放松招标投标市场治理,忽视净化市场环境、铲除腐败滋生土壤不力,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4.聚焦检查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等决策制度,违规决策搞“一言堂”,应招未招、明招暗定、先建后招等虚假招标,肢解发包、虚构涉密或应急项目等规避招标,违法变更、自定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等情况,严肃查处内外勾结、利益勾兑、徇私舞弊等问题。
5.聚焦检查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萝卜招标”“量体裁衣”,在“评定分离”中违反规定确定中标人,暗示中标人放弃中标,违规变更中标内容、签订阴阳合同,违规增加工程量、低中高结等情况,严肃查处插手干预、暗箱操作、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问题。
6.聚焦检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操作、规避监管,迎合招标人、投标人为潜在中标人谋取中标等情况,严肃查处与招标人、投标人沆瀣一气,吃拿卡要,谋取私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7.聚焦检查评标评审专家库建设管理、招标方式审批、招标代理机构监管、保证金(保函)管理、投诉处理、行政处罚、诚信体系建设及落实黑名单制度不力等情况,严肃查处政商勾连、设租寻租、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
8.聚焦检查投标人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投标,拉关系、搞围猎获取项目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情况,严肃查处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背后的腐败问题,行贿公职人员等问题。
9.聚焦检查评标专家泄露信息、违规打分、充当掮客、相互请托、抱团受贿等情况,严肃查处评标吃标、借标生财、甘被围猎、借机勒索等问题。
10.聚焦检查责任不落实、制度不执行、监管不严格、线索案件不移送等情况,严肃查处监管缺位、履职不公、滥权妄为、玩忽职守等失职渎职问题。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3月中旬)。及时召开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及省市纪委监委部署安排,做好思想发动、方案细化、组织部署和推动落实等工作,把专项整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二)自查自纠(2024年3月至7月)。对2017年以来我局作为招标主体开展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自查,紧盯滋生腐败的风险点和隐患点,集中排查人财物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牵头领导:党组成员程再银,责任科室:办公室)。同时,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对巡视、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以及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标后履约检查、投诉举报调查、公开征集线索等方式收集排查线索,组织集中研判线索,建立线索台账(标前标中事项问题牵头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祥伟,责任科室:建设工程科。标后事项问题牵头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吴红胜,责任科室:市场监察科。涉及政务信息化项目问题牵头领导:党组成员李冰,责任科室:政务数据服务科)。自查工作于2024年5月底前完成。采取“清单+闭环”形式,狠抓问题整改,逐一对账销号,自纠工作于2024年7月底前完成。
(三)线索移交(2024年3月至2025年2月)。对排查出来的线索开展调查处理,违纪违规、违法犯罪线索按管辖权限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检察机关处理。其中涉及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存在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我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四)建章立制(2024年3月至2025年2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发现的体制性、机制性、长期性、顽固性问题,注重补短板、堵漏洞、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并形成建章立制清单。及时组织通报学习重大典型案件,用身边事、身边人教育引导干部,做好“后半篇文章”。
六、组织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到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担起“第一责任”,对专项整治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把关,组织精干力量,细化工作举措,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有序、成效明显。
(二)强化部门联系。要主动加强与纪委监委、审计、公安、法院、检察院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争取工作支持,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案件查处、信息共享通报等工作联动机制,密切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司法的有效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明纪律要求。要发扬敢于善于斗争精神,强化责任担当,严肃工作态度,严实工作作风,严格工作纪律,真正做到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走过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时限要求,建立台账,倒排日期,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具体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举一反三到位、长效机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