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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乡镇文件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印发《2021年东亭乡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东政〔2021〕50号
生成日期: 2021-03-10 发布日期: 2021-03-10
关于印发《2021年东亭乡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0 09:17 来源:东亭乡 字体:[ ]

 

 

关于印发《2021年东亭乡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政〔202150

 

各村(社区)乡直有关单位:

现将《2021年东亭乡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东亭乡人民政府

2021310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东亭乡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1年全乡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1年,在全乡范围内实施秸秆禁烧工作,重点区域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注:秸秆禁烧重点期间包括蓝天卫士可控范围内的一切冒烟火点)

二、工作任务

(一)划定重点区域。我乡将以下区域划为禁烧重点区域:

1.东亭社区、柳亭村与G50高速相距5公里内;

2.东高路、外阳路2公里内。

(二)强化巡查监管。农作物收割期间,各村(社区)要组织力量,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现象。对重点区域要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要加强联防联控,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建立以村(社区)为基础、村民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

(三)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农服中心应把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为当前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先行措施,在农作物收割期间,充分利用现有装备,积极组织做好农作物秸秆还田工作。在油菜、小麦秸秆上鼓励推广对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方面都有很好效果方式,使用腐熟剂综合利用,在水稻秸秆综合利用方面,将制定发布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农作物收获机械准入制度,所有收获机械必须配备秸秆粉碎或打捆相关设备,防止出现因秸秆留茬过高不得不焚烧的现象。要培育秸秆还田专业服务组织,整合资金对秸秆还田作业实施补贴,引导鼓励农民购买使用秸秆还田机具,不断扩大秸秆还田作业规模。要因地制宜,鼓励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等综合利用,严禁将秸秆丢入水体,造成环境污染。

(四)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宣传车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秸秆综合利用的益处,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主动参与意识。要充分发动群众监督秸秆禁烧工作,鼓励举报焚烧秸秆行为,举报电话:0563-6841201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村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具体责任人,包点村相关部门是具体负责部门,同时种粮大户也实行乡党政领导联系包保。各村应根据本方案精神,进一步细化落实,充分发挥党员、村民代表、村民组长的带头作用,成立5-10人的应急小分队。禁烧期内,包村领导、包村人员应主动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巡查,各村(社区)发现火点第一时间上报包点领导及包村干部,因禁烧工作出现问题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实行责任倒查机制。

(二)乡党政办负责灭火器材的配备,相关资金由乡政府统筹安排。

(三)严格督查考核。由乡纪委牵头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实行严格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农作物种植面积焚烧火点强度和重点区域禁烧情况。对重点区域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村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该村主要负责人。对被上级通报的村,取消年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对发现有秸秆焚烧现象的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粮大户,将一律取消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资格及财政补贴。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全粉尘防爆治理责任制、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督促企业及时治理粉尘危害,对危害严重、安全生产隐患大、不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的违法企业,要坚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