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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印发《城管执法局整治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30 发布日期: 2023-08-30
关于印发《城管执法局整治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30 10:32 来源:市城管执法局 字体:[ ]

城管执法局整治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面开展整治餐饮油烟、噪声和恶臭异味扰民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有效推进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专项行动,全市餐饮油烟、噪声和恶臭异味扰民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投诉举报数量力争均比2022年下降20%以上,同时建立长效治理机制,保证投诉举报数量逐年下降。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城管执法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长:扶元金

副组长:刘信山、陈传清、张洪武、胡千忠、吴华德

 员:陆 骏、梅 平、王能辉、张言成、程泽凯、蒋仕友、王华君、甘厚军、晏永成、吴 鑫、肖 华、刘芳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办,陆骏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组织协调部门联动,督促检查整治成效等各项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3年8月中旬)

全范围部署开展专项行动,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全面启动各项工作。

(二)排查梳理(2023年8月31日前)

2023年1月至6月辖区内所有餐饮油烟、噪声恶臭异味和扰民问题投诉举报情况进行梳理,建立问题台账,根据台账分别制定餐饮油烟问题清单、噪声和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清单,逐个明确整改措施、目标任务、整改实施部门和整改完成时限。

(三)集中整治(2023年9月至11月)

根据专项行动任务清单,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督促按照专项行动任务清单要求有序推进整改。问题整改完成一个验收一个,对验收销号问题适时进行回访,确保整治效果,防止形式主义。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等不靠、立即启动整治。

(四)总结提升(2023年12月)

全面汇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明确部门责任,建立制度规范,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对餐饮油烟、噪声和恶臭异味扰民问题的有效管控。 

五、整治措施

(一)餐饮油烟扰问题整治措施

根据《关于印发广德县城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广创建指〔2018〕26号)的要求,严格按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和《餐饮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DB34/T4139-2022),推进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治理,对餐饮经营单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督促安装到位;对油烟净化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督促及时整改、定期清洗维护;对超标排放油烟的餐饮经营单位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对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及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及时排查引导,采取另选新址、更换经营业态等措施,源头推进问题整治。(责任部门:执法大队;配合部门:开发区分局、劝导大队、政务服务科、宣传教育科、法制科)

(二)噪声扰民问题整治措施

1.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治理

根据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减少对周边群众工作生活的干扰。督促施工单位按夜间施工许可要求的夜间施工时段进行作业并落实减振降噪措施。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致使建筑施工噪声超标排放的,责今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对拒不整改的,依法责令暂停施工。(责任部门:查违城建科;配合部门:三车办、开发区分局、执法大队、法制科)

2. 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治理

对在经营中的歌舞、游艺等文化娱乐场所和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排风扇、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行为,加强教育引导、责令整改;对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依法实施处罚。(责任部门:执法大队;配合部门:开发区分局、劝导大队、宣传教育科、法制科)

(三)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整治措施

 严格规范生活垃圾收集、堆放、清运、填埋及焚烧等环节管理。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规范垃圾收集容器,垃圾转运设施与周边环境相适应,运用密闭高效运输车辆,进行环保、高效、无害化垃圾处理处置,指导垃圾填埋场、焚烧厂正规化运行。(责任部门:环卫处;配合部门:开发区分局、垃圾处理中心、垃圾分类办、园林绿化办、宣传教育科、法制科)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任务进行具体分工,加强组织部署,细化任务分工,狠抓工作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

明确问题整改的责任主体,理顺监管执法职责分工,妥善处理和化解整治工作遇到的矛盾和纠纷,形成协同高效的餐饮油烟、噪声污染、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治理工作格局。

(三)完善长效机制

 研究建立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治理长效机制,落实常态监督管理,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加强沟通协助,建立部门联动、信息共享、问题移交等工作机制。

(四)强化信息报送

 责任部门统筹专项行动问题清单,配合部门协同开展监督检查,根据整治要求定期上报专项行动问题整治完成情况至项目办汇总。8月31日前报送专项行动问题清单(附件1-3),每月4日前报送上月专项行动问题整治完成情况(附件4-6);12月7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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