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依复〔2025〕第06号
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
刘松:
本机关于2025年5月14日收到你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内容为:“1.发改委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誓节镇坞沙村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投〔2023〕39号 ;2.规划局用地批复;3.民政局批准建设的决定或者会议纪要。”现答复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一)“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的规定。您所申请公开的信息:“2.规划局用地批复”。已经在广德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主动公开,公开网址如下:https://www.guangde.gov.cn/OpennessContent/show/3288463.html。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五)“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的规定,您所申请公开的信息:1.发改委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誓节镇坞沙村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投〔2023〕39号。可向广德市发改委申请公开(联系人:步俊杰,联系电话0563-6022813)。3.民政局批准建设的决定或者会议纪要。可向广德市民政局申请公开(联系人:周滋璇,联系电话0563-6022450)。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自收到答复书之日起60日内向宣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答复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