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身份 公民 信息是否公开 公开
姓名 仲** 工作单位 宣********
证件名称 身份证 证件号码 342********
电子邮箱 109******** 邮政编码 242********
联系电话 187******** 传真 无********
联系地址 广********
申请日期 2025-05-13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1.发改委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誓节镇坞沙村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改投[2023]39 号 2.规划局用地批复 3.民政局批准建设的决定或者会议纪要
所需信息的用途 想要看一下“坞沙村公益性公墓项目”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的方式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是否办理 已办理 回复部门 誓节镇
回复类型 同意公开 回复时间 2025-05-27 14:51:45
回复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

 

仲静:

本机关于2025513日收到你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内容为:“1.发改委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誓节镇坞沙村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投[2023]39号);2.规划局用地批复;3.民政局批准建设的决定或者会议纪要。”

现答复如下: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的规定,现将您申请公开的信息(复印件)附后提供。

如你对本答复书不服,可在收到答复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答复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德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专此答复。

 

附件:1、关于誓节镇坞沙村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投[2023]39号);

2、关于广德市2023年第5批次村庄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广[2024]5号);

3、关于同意誓节镇筹建公益性公墓的函(广民[2023]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