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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文号:
  • 生成日期:2020-07-16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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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来源:广德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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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德市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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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广德市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526


 

广德市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基本医疗有保障要求,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筑牢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提高乡村居民看病就医的可及性和获得感,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皖政20206)和省卫健委、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在安徽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中实施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三年行动计划方案的通知》(皖卫科教〔2020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省搭平台、县级对接、填平补齐的原则,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招录一批品德好、素质高,热爱医疗卫生事业的本市户籍高中(含中职)应历届毕业生,委托省内有临床医学、中医学招生资格的高职(专科)院校,培养服务基层的乡村医生。通过三年以全科医学为重点的临床医学或中医学专业大专教育,毕业后回定向的村(社区)工作,参加并通过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充实乡村医生队伍,提高村卫生室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根据我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现状和实际需求,计划每年招录15名,三年共计招录45名订单定向培养生。

二、实施时间和主体

(一)实施时间:20202022年。

(二)委托主体:广德市卫健委。

(三)培养主体:经省卫健委、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确认的省内有临床医学、中医学招生资格的高职(专科)院校。

三、培养对象及模式

(一)培养对象。订单定向培养乡村医生主要招录培养广德市户籍,并取得当年普通高考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资格的高中阶段(含中职)毕业生,经市扶贫办确认的困难家庭毕业生优先招录。培养对象须与市卫健委、乡镇卫生院、村委会签订毕业后回村服务《定向服务意向书》,毕业后回村卫生室连续服务不少于6年。

(二)培养方式。市卫健委与省卫健委、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确认的省内有临床医学、中医学招生资格的高职(专科)院校签订《广德市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委托培养合作协议书》,委托院校采取全日制脱产学习形式对招录人员进行培训。学制为3年,纳入委托培养院校统一管理,按照全科医生培养要求单独编班教学。培养对象学习期满达到其专业毕业标准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订单定向培养学生在校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不得参加全日制“专升本”考试和学习。

(三)招生程序。

1.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本辖区内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参加订单定向培养的人员开展摸底工作,填写《广德市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摸底表》,上报市卫健委。

2.市卫健委根据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乡村医生配置需求,制定年度村医培养计划,报市政府并抄送市教体局、人社局、财政局备案。

3.做好招生宣传。在考生填报分类招生考试志愿前,市卫健委、市教体局,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采取多种方式重点向本市高中(含中职)毕业生宣传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政策,引导考生合理填报志愿。

4.符合条件人员到市卫健委报名并初审(初审包括考试资格初审和体检初审),初审通过人员签订《定向服务意向书》,并按照省当年度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登陆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高考报名网站(http://gkbm.ahzsks.cn)报名。市卫健委在网上报名前汇总本市初审通过人员名册,报省卫健委科教处备案,作为志愿填报依据。

6.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报考人员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素质测试,达到省教育厅、卫健委划定的合格线后,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测试。

7.招生院校按照选拔临床医学生基本标准,在招收计划内遵循确保质量的原则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8.拟录取人员经招生院校测试、体检合格后,由录取学校公示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即为预备录取。

9.预备录取人员与市卫健委及录取学校签订《广德市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并在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录取,由录取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持录取通知进入院校学习。

四、保障政策

(一)资助经费。市政府对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学费、住宿费等予以补助,每生每年标准为4650元。学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毕业的,要全额退还已享受的补助经费,并按其总额的50%支付违约金(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二)定向就业。订单定向委培生完成学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后,根据《广德市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在县域医共体内实行“市管乡聘村用”,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工作需要、本人意愿和就近便利原则,安排到村卫生室工作,享受政策规定的乡村医生待遇。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乡村医生聘用及业务指导、考核与管理。卫生室所在的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负责为卫生室医生提供基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并对乡村医生服务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服务期限。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生的服务期限为6年,从报到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内每年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一次。6年服务期满后,可以继续签约在村卫生室工作;也可参加乡镇卫生院或者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编制内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约束措施。订单订向培养人员违反《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就业协议书》规定义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解除聘用协议,在安徽省医疗服务综合监管平台中记入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记入个人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并根据《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就业协议书》全额退还学习期间享受的补助经费,同时按其总额的50%支付违约金。退还费用及违约金由市卫健委代收缴至市级国库。

1.未能在乡村医生岗位工服务满规定年限的;

2.服务期内未取得国家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

3.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

4.其他应当追究违反规定义务的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广德市订单定向培养乡村医生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委编办、财政局、人社局、教体局、卫健委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督促和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推进订单定向培养乡村医生工作实施。市委编办负责服务期满后,市、乡(镇)两级医院入编招考录用的乡村医生入编工作;市财政局要足额保障资金,及时落实确定的培养经费,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市人社局要按政策将定向委托培养就业的乡村医生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市教体局负责招生指标计划落实,报名、考试和录取工作;市卫健委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政策宣传,计划制订、委托培养对象的报名、审核,加强同培养院校的沟通联系,掌握培养对象学习期间的学习状况和思想动态;各乡镇卫计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村委会负责生源推荐工作,优先推荐本村符合条件的有志青年参加定向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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