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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文号:
  • 生成日期:2020-01-23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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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来源:广德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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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德市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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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太极洞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

经政府同意,现将《广德市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123

    

 

广德市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高层住宅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治理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以及高层住宅室内消火栓不能正常供水等突出问题,市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5月底,在全市集中组织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攻坚行动目标

将打通生命通道”€作为竭诚为民的重要抓手,主动回应社会民生需求,真正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5个月的集中攻坚行动,单位和住宅区全部按标准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高层住宅室内消火栓系统保持正常运行状态,推动全社会形成共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解决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以及高层住宅室内消火栓不能正常供水等顽疾问题,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室内消火栓正常供水,保障灭火救援行动高效有序开展,彻底打通生命通道”€

二、攻坚行动重点

(一)单位和住宅区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应急消〔2019334号)要求,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设置警示牌(详见附件)。

(二)消防车通道上是否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是否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

(三)消防车通道上违法停放车辆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是否存在长期无人管理、久拖不改的情况。

(四)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是否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

(五)高层住宅室内消火栓系统是否能正常供水,消防水带、水枪、卷盘等设备是否齐全,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等储水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报警控制设备、消防水泵、稳压泵和稳压设施等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六)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和高层住宅室内消火栓系统管理职责。

三、攻坚行动任务

(一)集中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立即组织高层住宅小区管理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全部完成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工作,每栋高层住宅楼门口全部张贴消防车通道管理通告以及处罚措施。春节后,结合实际制定计划,逐步推进单位和住宅区的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工作,4月底之前全部按要求施划完毕。确定不能施划的应列清客观理由。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市房管中心、市消防救援大队、各物业公司(或责任单位)。

(二)集中清理消防车通道障碍物。春节前,组织高层住宅小区管理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全部清理完毕消防车通道上可移动障碍物。春节后,组织清理单位和住宅区消防车通道上障碍物,5月底之前全部清理完毕。确定不能清理完毕的应列清客观理由。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房管中心、各物业公司。

(三)集中查处消防车通道停车占用行为。即日起至攻坚行动结束,市消防救援大队将会同各乡镇政府、市房管局中心、市公安局、市城管局每月至少开展1次高层住宅小区(辖区无高层住宅或不涉及消防车通道的不作要求)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突击检查行动,检查时间和规模由各地自行确定。现场摄像拍照取证,对违规车主或驾驶人依法依规实施警告或罚款处罚,并采取信用监管措施。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采取强制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处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房管中心、市消防救援大队。

(四)集中检测维修室内消火栓系统。春节前,组织高层住宅小区管理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对每栋高层住宅室内消火栓最不利点开展一遍出水检测,检测记录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确认,能够当场改正的问题立即整改。春节后,组织高层住宅小区管理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对室内消火栓系统进行全面检测,检测发现的问题逐项组织落实整改。5月底之前,高层住宅室内消火栓系统存在的问题应全部整改。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市房管中心、各物业公司。

(五)集中查处消防管理履职不到位问题。市房管中心、市消防救援大队和各派出所将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检查发现单位和住宅区消防车通道管理不到位、高层住宅小区室内消火栓系统供水不正常等问题,要坚决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顶格处罚。攻坚行动期间,对消防车通道堵塞占用、高层住宅小区室内消火栓系统供水问题严重且拖延不改的单位和住宅区,要联合督办整改。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房管中心、市消防救援大队、派出所。

(六)集中开展宣传曝光工作。市主流媒体、新媒体要广泛普及消防车通道使用管理常识类宣传,收集相关涉及消防车通道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的视频资料进行播放。充分利用城市大屏、楼宇广告播放相关火灾案例、公益广告,每个住宅区每栋楼至少张贴一幅严禁占用消防通道的提示或海报。市融媒体中心要每月集中曝光一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集中曝光一批室内消火栓供水不正常的高层住宅小区,剖析危害性和危险性,加强警示教育。各物业公司要及时将消防违法行为上报市房管中心,市房管中心将筛选后的图片资料报市融媒体中心曝光责任单位:市房管中心、市消防救援大队、市融媒体中心、派出所、各物业公司。

四、工作措施要求

(一)严密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针对此次攻坚行动内容,研究提出源头管理和综合治理建议,下大力气解决“”€老大难问题,市公安局、市城管局要将此次行动纳入城市综合管理内容,推动纳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各乡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办,细化本地攻坚行动方案,挂图作战、梯次推进,逐项督办落实行动任务措施,确保落地见效。

(二)创新治理方式。市公安局因地制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通过交通管理信息平台,将违法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信息推送给机动车登记单位、个人,提示整改问题。要充分发挥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作用,在消防安全公约中明确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的约束惩戒措施,强化群众自治管理。

(三)加强信用管理。市发改委要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或者违法停车三次以上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推动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诚信记录。执法单位要在7日内将失信行为推送至当地信用信息平台,按照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措施。要建立健全单位和个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严重失信行为披露、曝光制度,强化舆论监督。

 

附: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

  

 

附件

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

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近期,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一高层商住楼发生火灾,由于消防车通道被停放车辆堵塞影响火灾扑救,引起舆论广泛关注。消防车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国家法律和消防技术标准对消防车通道的设置和管理有明确要求。但是,由于群众法律和安全意识不强、有关单位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各小区堵塞消防车通道的现象屡禁不止,因此影响火灾救援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了切实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现就有关工作要求明确如下:

一、明确消防车通道的标识设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的有关规定,对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沿途实行标志和标线标识管理。在消防车通道路侧缘石立面和顶面应当施划黄色禁止停车标线;无缘石的道路应当在路面上施划禁止停车标线,标线为黄色单实线,距路面边缘30厘米,线宽15厘米;消防车通道沿途每隔20米距离在路面中央施划黄色方框线,在方框内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œ消防车道 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示例后附)。在住宅区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路面,按照消防车通道净宽施划禁停标线,标线为黄色网状实线,外边框线宽20厘米,内部网格线宽10厘米,内部网格线与外边框夹角45度,标线中央位置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 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示例后附);同时在消防车通道两侧设置醒目的警示标牌(示例后附),提示严禁占用消防车道,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内容。

二、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责任。

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消防车通道要落实以下维护管理职责:

(一)划设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设置警示牌,并定期维护,确保鲜明醒目。

(二)指派人员开展巡查检查,采取安装摄像头等技防措施,保证管理区域内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划线停车位内停放,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并对违法占用行为进行公示。

(三)在管理区域内道路规划停车位,应当预留消防车通道宽度。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四)消防车通道上不得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得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

(五)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应当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不影响消防车通行。

(六)定期向管理对象和居民开展宣传教育,提醒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提高单位和群众法律和消防安全意识。

(七)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应当进行制止和劝阻;对当事人拒不听从的,应当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立即向市公安机关和消防救援大队报告。

三、明确行政处罚和强制措施。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城管、公安、物价、市场、环保、卫生、城乡规划、住建等部门应当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治安消防、物业服务收费、环境卫生、房屋使用、小区绿化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同时,市消防救援大队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市消防救援大队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有权强制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对阻碍执行任务的消防车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处罚。

四、明确将违法行为纳入信用体系。

市发改委要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或者违法停车三次以上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推动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诚信记录。要单独创建申报账号,执法单位要在7日内将失信行为推送至当地信用信息平台,按照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同时,建立健全单位和个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严重失信行为披露、曝光制度,依托信用广德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披露严重失信信息,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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